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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
此类行为违法!安徽多地警方通报!
稿件来源:安徽政法 发布时间:2022-04-06 10:55:58

连日来,安徽疫情防控形势再升级,针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全省各地政法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近期,合肥、淮南、滁州等多地警方通报了相关涉疫案件:

合肥

近期,合肥警方查处2起涉疫违法行为,2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1日,高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小区有人不配合健康码核验并殴打他人。民警立即将当事人孙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孙某进入小区时,拒不配合核验健康码并殴打工作人员高某,造成高某腿部挫伤。孙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和殴打他人,高新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1日,瑶海区某小区入口,一男子违反防疫规定,未扫码就驾车驶入小区并致保安摔倒受伤。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小区业主王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未核验健康码就驾车进入小区,行驶中挂倒保安周某,致其摔倒受伤。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瑶海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淮南

淮南市寿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4日,寿县炎刘中心卫生院员工李某龙被确诊为新冠阳性感染者。

李某龙,男,24岁,现住寿县寿春镇城南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龙立案调查。

滁州

4月4日,南谯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两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立案侦查。

据悉,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于当日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就案件定性、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下一步侦查方向等提出了明确建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来源:安徽检察、合肥警方、寿县发布、@南谯公安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