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建立政府采购诉前调解机制 源头预防化解政采矛盾纠纷

2022-04-08  来源:安徽长安网

池州市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池州市政府采购诉前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采购诉前调解机制,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等非强制方式纠纷化解模式,从源头预防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选准“调解员”。明确政府采购调解员的基本条件,精心选择20名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行家里手”、法律顾问以及具备专业解纷能力的人员,建立政采调解专家库,组成相对固定的政采诉前调解小组。

办好“调解室”。办好政采“调解室”,及时主动分析案情,实行分类处置。对投诉内容法规依据不充分,没有涉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的矛盾纠纷,适用调解机制,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展诉前调解。

用活“调解法”。坚持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明确投诉依据不充分、被投诉人已纠正等诉前调解的“五种适用情形”,遵循倾听意见、案情分析、分头调解、现场答疑、达成和解或转入投诉受理的“五步调解法”,确保诉前调解过程合法合规、高效便捷。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300余万元的政府采购纠纷。(邹德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