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王晓红

2022-04-27  来源:拂晓报

王晓红现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负责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一、二审审判任务及少年法庭审判工作,多次获得“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称号。在今年3月首个“女法官国际日”时,王晓红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刑二庭(少年法庭)也因出色的少年审判工作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9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这是一位说话柔声细语、笑容可亲可敬,被未成年当事人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的司法工作者。她有着女性特有的温柔,也有着法律人的飒爽干练。近日,记者走进王晓红的办公室,走近她的法律人生。

自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王晓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30多年的审判实践,锻造了她严谨细致、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

王晓红所在的刑二庭一直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2021年3月,该庭正式加挂少年法庭牌。作为长期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王晓红在未成年人审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新形势,创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审判、帮扶、教育方法。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充分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回访帮教工作,在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庭中进行法庭教育,庭后进行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

王晓红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当年,杨某某(化名)还是一名17岁少年,父亲早逝,母亲是残疾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杨某某染上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并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多次入室盗窃,由此获刑九个月。在刑满释放时,王晓红主动承担起扶助杨某某的责任。为帮助他重树生活信心,王晓红主动与杨某某所在村村干部联系,落实其家里低保救助问题。为避免他再次误入歧途,王晓红还多次与其所在村的一家企业协商,为其安排工作。在一次慰问回访中,王晓红看到杨某某和母亲已住进了村里为他们新盖的房子中,低保救助也得到了解决,杨某某工作也很努力,已能自食其力,深感欣慰。“这种做法既为未成年被告人送去了司法温暖,也体现了未成年人审判政策的落实。”王晓红说。

在她审理的另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淫秽物品罪案件中,彼时的张某某(化名)是河南某市在读高三学生,家庭较为困难,父母在外打工,其跟随祖父母生活。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张某某听说建网站可以挣钱,遂向父母借了1000元钱,注册了网站并链接了其他网站。因缺少必要的网络知识,再加之法律观念淡薄,其把明知有淫秽视频的账号和密码予以出售,获利几十元,且受他人诱惑进行了复制链接,从而获罪。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上诉到宿州中院。二审期间,经过法庭教育,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请求法庭给其一次参加高考的机会。王晓红多次与其父母谈话,与学校联系,建议保留其学籍。考虑到张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系在校生等情况,予以改判。宣判时,法庭同张某某建立了回访帮教联系。当月释放后,张某某回到学校,准备高考。期间,王晓红多次与张某某的家长及班主任取得联系,帮助落实其参加高考事宜。次年,张某某成功考入某大学。为表达对王晓红的感谢,张某某的父母专门送来一面锦旗。

“案件很简单,没有什么审理难度,但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我们不能一判了之,还要考虑到其后续的生活、学习、工作等问题。”“看,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王晓红指着手里的家庭教育令告诉记者,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监护人袁某对未成年子女怠于履行监护责任,陪伴较少,沟通不足,对子女学习和生活关心不够,未尽到监护教育责任,遂发出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论是未成年被告人还是未成年被害人,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审理时法庭会考虑得更加细致全面。”王晓红表示。

开展普法宣传是王晓红的又一重点工作内容。作为一名资深法官,王晓红担任城区8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仅2021年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4次,受众6800余人。特别是少年法庭成立以来,王晓红带领少年法庭团队创新校园普法形式,组成少年法庭宣教团,为同学们重点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应对校园欺凌、防范校园贷等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生,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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