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胜:大山里的“贴心人”

2022-05-17  来源:安徽长安网

从1994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起,王先胜始终坚守司法行政一线。躬耕二十余载,流逝的是光阴,不变的是初心。把“好事做到经常、小事做到极致”,他始终坚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根山区,竭力帮助山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

“要努力让来咨询的群众满意”

“我来问问司法局,我大儿子不养活我……”“邻组修路占我承包地怎搞不赔偿?”“你是律师吗?我想咨询一下这张欠条到底有没有效?”

每天,王先胜都会遇到各种不同的询问。从1999年算起,王先胜在法律服务窗口工作已达23个年头。面对络绎不绝的咨询群众,他始终保持同理心,善于从咨询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他擅长根据本地生活经验打比方、举例子、讲道理,用最朴实、最接地气的话解释法律规定,帮助求助者解开思想上的疙瘩,真心、耐心、热心为咨询群众开出解决问题的良方。

道理人人都懂,但法律不是人人皆知。如何用浅显的道理解释抽象的法律,一直是王先胜不懈的追求。为了练就释法明理的本领,1990年就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他,坚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坚持不断学习政策文件,坚持不断开展调查研究,增加知识积累,了解社情民意,千方百计练就解疑释惑本领,努力让前来咨询的群众满意。

近年来,王先胜参与依法化解了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萤石矿挡土墙倒塌工伤纠纷、衡山镇顺河街车辆肇事致菜农群死群伤纠纷、落儿岭镇鹿吐石铺跨境大客车翻车纠纷、与儿街镇凡冲村私建房垮塌纠纷等一系列矛盾大、影响大的安全事故纠纷。

“要帮群众解决遇到的困难”

在王先胜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书法作品“法律援助 利国利民”。虽几易办公场所,王先胜一直把它挂在办公桌对面的墙上,用来鞭策自己和同事们。他说:这幅字好在笔法灵动,“法”字好像流动的水,极显公平;“助”字演变为上下结构,“且”旁最后一横拉长,表示政府托底;特别是“利国利民”,表明政府帮助困难群众找到了一条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服务方式。

为提高中心办案质量,增强群众的信任感,王先胜提出办案律师要落实调查取证义务,防止案件办理演变为就事论事和走过场;对裁判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开展延伸服务,电话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研究制定《霍山县法律援助案件评价标准》,对刑事类、民行类设定详细的评分细则,邀请专业人员和资深社会律师对开庭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加大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力度。

在做好督查的同时,王先胜对疑难案件办理也认真负责。2019年,霍山女环卫工江某某儿子在繁昌县从事安装工程时落水死亡,事故处理不顺,江某某误以为维持秩序民警殴打了儿子父亲,上前与之拉扯,事后江某某被以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江某某的申请和委托,王先胜赶往繁昌,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是因正当请求未被支持,情绪激动做出违法行为且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理的辩护意见。同时,想方设法找到当事民警调解并取得其谅解,案件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尽自己能力做更多的事”

王先胜还受聘担任中共霍山县委法律顾问,对县委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等;受聘担任县招投标中心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重大招投标项目;担任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学校、乡村、机关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知识,经常性给村(居)书记上法治课。

王先胜多次连任县政协常委,其在任期内调研撰写的“依法规范融资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诚信霍山建设”“创新养老方式 发展养老产业”两份大会议政发言,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每年参加非本职行政事务活动达30天以上,持续不断地为县域社会依法治理献计献策。2022年1月,王先胜撰写的有关社会治理的《民法典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对乡村治理影响和对策》一文,被安徽省法学会评为2021民法典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对此,他表示:“要尽自己能力做更多的事。”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