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共护平安美丽寿县

2022-05-24  来源:淮南日报

府检联动,凝聚合力 。淮南市寿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推进“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办理了一系列有代表性、具有寿县特色的专项联动案件,实现了1+1>2的效果。

府检合力,筑牢安全防线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了吗?消防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感烟报警器是否齐全?”“厨房、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是否做防火分区?”在寿县,沿街的多家商铺都回荡着这样的问话。

为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防范风险于未然,寿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本着“宁放十次空,不放一次松”原则,认真开展“三合一场所”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每到一家,每至一处,检查人员都会仔细查看场所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经营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向他们普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通过真实案例警示他们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帮助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辖区环境。

随着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立即落实,成立寿县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进一步发挥“府检联动”在助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府检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法治的力量为瓦埠湖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寿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公室、县水利局、瓦埠湖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和寿县公安局等部门召开关于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座谈会,积极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案件协商、联动执法、行政调查案件通报机制等,认真做好生态资源保护这篇大文章。

为增强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寿县人民检察院以“河湖长+检察长”为小切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同志开展联合巡湖执法行动。“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对非法捕捞、采矿、设障、养殖、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实地巡查的同时,巡查人员积极向渔民宣传长江保护法、禁渔退捕相关政策规定,呼吁大家自觉树立保护湖区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

府检合力,护佑文化根脉

寿县作为楚文化故乡和发源地,区域内古文化遗址种类繁多,其保护工作复杂而艰巨。“几十年前住在这里的时候,庙大门朝南屹立,门口还有两个石狮子,每天来往的人都很多,没想到现在冷冷清清。”得知东岳庙和关帝庙建筑群年久失修的情况后,寿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反应,调查核实现场,向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建议,现两处庙宇维修工程皆已启动。

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灿烂文明,传承着历史文化,维系着民族精神,是众多历史文化记忆重要的物质载体。古建筑、古墓葬等作为寿县文化的“根”和“魂”,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亟待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担当,落实“府检联动”机制,与县文旅局、文物保护中心等部门召开会商联席会议2次,商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拟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梳理,对重点单位进行巡查,挖掘案件线索,保护古迹遗址,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护佑古城文化根脉。

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公益诉讼“4+5”领域法治保障,切实推动“府检联动”,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上形成更大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平安美丽寿县。

(通讯员 余连连 鲍士佳 记者 何婷婷)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