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民法院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2022-05-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级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带来了新挑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民法院需要积极回应实践需要,探寻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科学路径。

一、坚持战略思维,将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7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忠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推进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应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执行工作,依托党委政府的强大社会治理能力,发挥制度优势、政治优势,将解决执行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协调处置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民营企业、重大影响系列关联案件,加大联动单位协助执行力度,确保“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真正发挥作用。

二、坚持辩证思维,以善意文明理念彰显司法温度

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上的最后一道环节,应更加注重民生、注重民众、注重现代社会风险控制。要突出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具体案件执行过程中,审慎考虑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以及生产生活实际,不能“一刀切”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亲属担保或筹款履行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必须合法、必要、合理,强制措施的适用,不能超出民众的朴素认知,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特别是在婚丧嫁娶、清明等特殊场合和特殊时点,应考虑执行行为的妥当性。要准确把握查封措施法律界限,对涉疫企业、国计民生行业要加大执行协调力度,合理减免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依法执行减免租金政策等,充分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和变价措施,加大案款发放工作力度,加大执行和解、以物抵债、破产重整等方式的适用。

妥善处置涉执信访。在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缺位的情况下,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关键就在人民法院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但部分群众会将个人必须承担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社会风险转嫁到法院和政府,一旦出现“执行不能”等情况时,当事人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诉求的意愿将被进一步放大。常态化疫情防控给各级人民法院高效处置执行信访工作带来更多挑战,探索“云”上执行工作模式,通过线上视频做到接访即办、闭环管理,力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和必要路径。

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

执行难成因复杂,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法院应坚持系统思维,聚焦执源治理、立审执破、执行信访等工作。

聚焦执源治理,建立执行案件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人民法院需要积极助力政府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交易、缴费纳税、出资置产、违法犯罪等方面信息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披露制度,畅通社会主体获取信息渠道,引导社会主体防范交易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减少进入审判执行阶段的矛盾纠纷。针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穷尽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重整制度,充分运用“执转破”机制助力“僵尸企业”焕发活力,并有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执行不能”案件依法合理退出。

聚焦执行联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机制。无论是登门临柜的查人找物难,还是评估拍卖的财产变现难,或是干扰执行的排除非法干预难,亦或是清理历史欠账难,都意味着执行的现场性、即时性。但疫情防控的常态化让执行人员随时面临各地封控、人员隔离状态,执行人员“出不去”成为当前推进执行工作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进一步健全基层网格员工作制度,借助疫情防控加大失信人员查找力度。进一步健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建立与金融机构、不动产、公积金、市场监督部门、人社部门等开展线上冻结、划拨、解冻的操作系统,解决因人员“出不去”而无法执行难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查找、惩戒力度。进一步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依托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推进失信信息共享,确保在任职、出行、高消费、投资、招投标等方面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落地见效。

聚焦立审执破,凝聚强大执行攻坚内部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衔接,诉讼立案阶段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和财产保全告知,引导当事人理性认知诉讼风险;审判阶段明确执行依据内容、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和保全率,为执行工作夯实基础。规范执行立案,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执行立案过程中的层层加码,防止人为控制立案数、不当虚增执行案件数等。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及时推进被终本执行且不再营业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执行案件进入破产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积极寻求政府支持拓宽破产费用筹措渠道,依托政府招商引资等政策实现“腾笼换鸟”。改执行部门“单兵作战”为立审执破多部门“协同作战”,确保有财产案件快速有效执行完毕,无财产案件有序衔接破产等程序。

四、坚持创新思维,提升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智能化水平

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是各项工作改革的目标。遵循执行工作规律、创新执行工作举措,推进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行,在国家层面上推进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的背景下,通过提供高端供给的创新方式释放改革的强大活力。

加强执行机制改革。完善执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对执行事务审批、执行案件终本、终结结案、执行案款发放等的管理,有效规范执行行为,切实降低执行廉政风险,提高执行满意度。完善执行业务指导机制。发挥执行业务条线指导作用,以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等强化对下指导,统一异议、复议等裁决类案件裁判尺度。完善执行流程机制。实行团队化办案模式,完善执行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信访接待、材料收转、联席会见等一站式服务;健全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团队、终本团队、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等,完成执行办案流程再造,有效分离事务工作和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考核机制。团队化办案模式对执行流程的再造,不再适用传统的执行考核机制,必须结合改革后的执行工作新特点,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不仅依据案件数量、性质、效果等,还须结合理论研究成果、综合业务工作等。

加强执行智能化改革。智能化建设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高执行效率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司法公开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的必由之路。线下执行向线上执行、查人找人向查财控财、独立作战向协同作战、传统方式执行向善意文明执行、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都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特别是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升级执行办案和管理等系统,搭建“智慧执行”新平台,保障失信人员信息、财产查控处置、执行指挥管理、执行案件管理、数据质效研判、执行款物管理、执行信访管理等云端处置,实现信息回填、文书制作、节点提醒、流程公开、风险预警、违规核查等事务性工作的智能化处理,解放有效执行力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规范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基石。民法典的出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一批新修改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标准,执行人员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提升执行业务、群众工作、风险防控、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能力,确保执行规范、程序到位。着力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案件规范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款物、执行质效考核、终本案件管理、繁简分流、一次有效执行、不动产处置、专项行动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执行提供指引。各级人民法院要在“一案双查”工作中对款物超期发放、无理由超期未结、有财产可供执行但长期未实际执结等问题突出的案件,以及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弄虚作假、监管失职、不落实上级人民法院意见等行为开展重点查摆,切实遏制各类执行失范行为和情形。

五、坚持精准思维,让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真正落地见效

执行环节作为司法活动中各种矛盾剧烈冲突、对抗性最强的环节之一,抓住执行过程中突出问题采取精准措施,是实质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纠纷的关键环节。

常态化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强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保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人民法院应开展常态化强制执行行动,聚焦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等,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让执行真正“长牙齿”“变硬气”。同时要准确把握查封措施法律界限,对涉疫企业、国计民生行业要加大执行和解力度。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行铁军。兵精将勇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武装执行有生力量。始终坚持执行“一把手”工程,确保方向原则坚定正确、大案要案障碍排除、人力财力保障无忧。同时,要持续加大执行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不断强化执行队伍的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以强大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到捍卫群众利益和法律尊严的执行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刀刃向内”,切实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加强执行作风和廉洁建设,建立制度惩戒体系,坚决杜绝执行失范和不廉行为。

牢牢把握执行宣传第二阵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坚持全媒体、立体化宣传,既要用好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又要用好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还要用好移动APP、广告牌、社区公告栏等社会宣传载体,不断扩大宣传面。通过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典型人物,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法律后果,营造履行光荣、拒执可耻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宣传深度。加强“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搞清楚“执行不力”与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张晓黎 刘丹丹)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