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救助在“云”上 温暖在“心”中

2022-05-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在砀山县人民法院与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构建司法救助大格局,助力乡村振兴”专题会议中,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提供了信某某司法救助线索,会后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通过电话联系信某某,详细了解其实际情况。

信某某于2020年11月3日被陈某某驾驶货车撞伤,经砀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信某某无责任。后砀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1321民初30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某赔偿信某某45220.98元。因陈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信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陈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至今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信某某因事故受伤,医疗花费较大,家有一儿一女在外地上学,所需支出较多。信某某夫妻二人仅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家庭开支,生活十分困难。

“云”办案,让救助更便捷

经初步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信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信某某在外县无法亲自前来申请,检察官告知其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把申请材料寄到本院。经上报院领导研究,决定采取“云办案”的方式,通过微信视频召开听证会听取信某某的诉求,并邀请值班律师参与,为信某某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快”办案,让救助更及时

为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都能在第一时间准确送到最需要的人民群众手中,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赶报告”,马不停蹄“报审批”,在最短时间内将8000元救助金发放到信某某的银行卡上,并通过微信视频向其宣布救助决定及救助金发放情况。

隔离病毒,但隔离不了爱,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主动履职,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网络速度,用“耐心”“爱心”“用心”的检察温情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担当。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