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挥专业调解组织作用 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2022-06-02  来源:安徽长安网

长期以来,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机构建设,推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网格化”

亳州市所有镇(街道)、村(居)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所有乡镇(街道)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各县区均成立了调解中心,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533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67家,调解员总人数15336名,专职调解员1086名。今年以来,亳州市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8868件,其中口头协议16803件,书面协议2065件,调解成功1886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 %,实际工作进展与计划进度一致。

为使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县区对人民调解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根据各自情况,将辖区划分成网格,把调解员分到各个网格,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通过把调解员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每个调解员的工作范围,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做到了苗头早发现,纠纷早调处,避免了矛盾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矛盾扩大。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业调解工作,建设基层家庭领域矛盾纠纷“缓冲带”

切实发挥村(居)民小组长、邻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帮助了解社情民意,协助排查矛盾纠纷线索隐患。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截至目前,亳州市共建设59个“百姓评理说事点”,极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截至目前,县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为100%。今年以来,涡阳县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059件。蒙城县各乡镇司法所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833件。谯城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了区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804件。利辛县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34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分级化解制度,坚持日清周结月调度。

推进专业行业调解工作创新,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

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涵盖了道路交通、旅游、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纠纷等多行业、多领域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立足预警疏导,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亳州市已经实现市级和县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适宜调解的医疗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到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今年以来,亳州市共化解医疗纠纷案件125件。去年,亳州市先后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促进物业、金融、商品房、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今年第一季度,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成功965件,履行金额160万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7件,调解成功56件,涉及标的549.05万元。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在交通、医疗、旅游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成立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亳州市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为适应化解特定矛盾纠纷需要,各调委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组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亳州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加强沟通与协作,努力形成了分工合理、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亳州市有3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16人次获评全省“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警民联调”优秀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调解员”荣誉称号;两家调解委员会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两家单位获得“指导人民调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