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中院当好“四种角色” 以法治之力激活营商环境“一池春水”

2022-06-10  来源:安徽长安网

新风拂面满眼春!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种角色”切换,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坚定企业爬坡过坎的底气信心。

当好“店小二”,让企业更暖心

改作风、优环境、强服务、办实事,只有“实打实”,方能“心连心”。

“我们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大,因为受地方交通、教育、医疗、环境的制约,‘招工难’的症结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现在正是扩大生产规模时期,资金流短缺,希望政府能对企业融资提供帮助。”……5月25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则俊实地走访调研了淮南高新区新型显示产业园的3家联系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详细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共商共议解决方案。从2022年5月16日开始,全市两级法院对全市312家样本点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成为淮南法院“动真格”转作风的关键着力点,班子领导轮番出阵,把企业的急难愁盼、群众的烦心事挂在心头,面对面互动交流,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

今年以来,淮南中院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针对企业来访逐案制定方案,确定专人专班,逐案跟踪落实、对账销号,把每件信访事项当成案件来办,12368热线“一号通办”平台建设,完善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效果有反馈”。

“企业找法院”到“法院找企业”,“企业多次多头找”到“领导分批分头听”,前后之间,实现由“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见微知著,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推进,是淮南中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着力。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案件点评交流机制提升涉企案件质量、网上办案“无纸化”推进、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一套稳市场主体政策“组合拳”,法治“工具箱”里装满了惠企利企实招。

当好“老娘舅”,让企业更舒心

“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如果没有这笔货款,我新签的订单就完成不了,公司第二季度的经营会大受影响……”谢家集区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把企业经营现状作为重要参考,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顺利化解了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余某开了一家建材商行,2019年4月,被告刘某从余某处购买了一批瓷砖等建材,同时向余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2019年6月支付第一笔欠款,其余欠款每月偿还5000元。但经余某多次催要,其余货款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余某遂诉至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在调解中得知刘某开了一家装修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对于还款一事,刘某力不从心,但余某为了复工复产,也急需付款拿货。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向刘某告知余某经营状况,同时安抚余某情绪,顾及双方日后合作可能。最终,刘某答应先行偿还2万借款,余下部分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有办案的力度,也有诉讼服务的温度与深度,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少填报,诉累“做减法”;流程再造、环节整合、审执对接、数据共享,诉讼服务后台工作不断探索新招法……淮南法院始终用“上网、上门、一次办”带着感情办好群众和企业有感的“关键小事”。

据悉,淮南法院网上立案平台不仅允许当事人提交电子诉状,还允许当事人同步提交与诉讼相关的基本证据材料。在对方当事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将上述诉讼材料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此举有效提升了疫情防控时期线上司法服务的“体验度”。

同时,便捷的智能化平台,深化繁简分流智能识别的系统应用,提高案件识别精准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实现少数法官快速办理大量简单案件。

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以优质高效执法办案优化营商环境,换位思考提供“雨中打伞”司法服务,就是抓住了驰而不息优环境的“牛鼻子”。

当好“守护者”,让企业更安心

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真金白银”蕴涵着“真心真情”,最能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淮南中院建立完善“府院共治”联动机制,在创新涉企执行工作机制上下足绣花功夫。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法人专项治理活动,为59家失信企业法人修复信用,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塑企业发展信心。增强联合执行力度,约谈相关机构29家,涉及执行案件36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7亿余元,通过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拨款、达成和解等方式有效解决33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3000余万元,政府机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持续为零。自2020年6月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中院设立不动产司法登记服务窗口,高效办理涉案房产、土地查封事宜,切实提高执行效率。2021年以来,该司法服务窗口共协助办理司法业务4754次。联合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提高法院对被执行人公积金查扣效率和效果。

坚决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先后制定多项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委员会,出台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诉调对接实施意见。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结民商事诉前调解案件23250件。

当好“清道夫”,让企业更放心

破旧立新才能向阳而生。市场主体“入口”不断开放,同时“救治”和“出口”制度还要持续完善。

市中院党组加强对破产案件办理统一调度,对于全市法院目前未结的破产案件,确定包案领导,逐案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每2个月进行通报、约谈督办,实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

大通区人民法院探索适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对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进行崭新尝试。由于该公司名下涉及众多土地、在建工程及房产拆迁安置问题,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适用预重整制度留给债务人充裕时间,使得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达成重整共识、形成重整方案。

淮南中院配合市司法局成立淮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了破产管理人互助基金,向破产管理人协会下发市中院已制定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探索破产管理人规范化监督指导机制,对全市管理人案件办理和年度履职进行评价,将管理人的勤勉程度、衍生诉讼情况、破产程序持续时间等作为管理人名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的管理人进行降级甚至剔除处理,对应调整管理人报酬;对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管理人选任,采取竞选方式,择优确定管理人。同时加强调研力度,着力破解破产企业员工工资垫付和就业安置、瑕疵财产处置、重整企业续贷与信用修复等实践难题。

既做“专家”,又做“杂家”,全市法院善用法治力量疏通企业发展“堵点”“断点”,让地方经济“筋骨”更加健硕有力,助力市场主体画出昂扬向上的“微笑曲线”,激活提质增效、奋力发展的“一池春水”。(方硕)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