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检察机关成功支持一起跨省倾倒危废磋商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2-06-16  来源:安徽长安网

6月10日,宿州市检察机关成功支持一起适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磋商案件。据悉,该案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次在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中建议并成功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本。

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程某钰冒充他人公司资质,从江苏省徐州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接收固体废物处置业务,联系犯罪嫌疑人解某好等人将接收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至安徽省灵璧县多处基本农田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该案系公安部“昆仑2022”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2022年5月24日,安徽省检察院对该案公益诉讼办理进行挂牌督办,并派员实地走访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会商研判案件。

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以最小成本实现受损公益修复的最佳效果,市生态环境局拟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并就磋商相关事宜征求市检察院意见建议。市检察院针对磋商内容认真研究,与市生态环境局反复沟通,及时向省检察院进行汇报,后制发建议书,建议该案应依法适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并就惩罚性赔偿数额予以明确。

磋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协助赔偿权利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赔偿义务人对赔偿权利人认定事实和提出的意见全部接受,在自愿支付3332241.3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承担惩罚性赔偿306797.6元。此次磋商的成功,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是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完美诠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施行以来,宿州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把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协作,主动发挥督促、协同、支持作用。下一步,宿州市检察机关将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协同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探索责任明确、保障有力、赔偿到位的生态环境修复新格局,以点带面,筑牢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