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12期发放的司法救助金

2022-06-17  来源:安徽长安网

“像树木似的成熟,不勉强挤它的汁液。满怀信心地立在春日的暴风雨中,也不担心后面没有夏天来到。但是,夏天一定会来到。”

这是奥地利诗人里尔克送给青年诗人的话。我觉得用来形容我见过的小勤(化名)母女再合适不过。

小勤母女是我协助检察长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的当事人。

阴暗潮湿的客厅里被物品堆积得无处下脚,连床、桌椅、板凳这些基本的生活家具都没有,母女俩蜷缩在地铺上。孩子躲在妈妈身后,时不时跑出来看看我们,露出的衣服上还沾着饭渍……这是我2021年5月份去她们家调查情况时见到的场景。

在回去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跟部门负责人说起我的感受:“主任,来之前我看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知道她们家条件不好,但今天的所见所闻还是大大超过我的想象力了!”

“是啊,此情此景很扎心啊!我们要尽快把小勤家的困难情况调查清楚,如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要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尽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与小勤所在的街道社区进行联系,我们调查发现,小勤曾是一名成功的商人,但后来生意失败,精神遭受重创,患有精神残疾,需要长年服药。小勤靠在饭店洗碗挣钱度日,雪上加霜的是小勤还需要独自抚养5岁的女儿。母女俩寄居在他人屋檐下,时常捡饭店的剩菜剩饭吃,5岁的孩子因为缺乏营养比同龄人矮很多。

小勤家的生活属实困难,但是小勤不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只是民事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对她,我们能否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呢?但是,如果不救助,案件就此止步,所有承办人都如鲠在喉。

“可以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大家的意见,再决定是否予以司法救助。听证会我来主持,小勤母女救助案件也由我来办理,抽调第六检察部人员组成办案组,细化综合救助方案,除司法救助外,还可以开展哪些社会救助。”检察长听闻我们的汇报后,要求我们要想方设法救助小勤母女,不能就案办案。

“小勤母女符合最高检组织开展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五类重点救助对象。现在正值全国第31次助残日,扶残助残也在社会上蔚然成风,检察机关对小勤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合情合理合法。”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社区代表参加。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小勤母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给予救助。

听证会后,我们还联合市妇联对小勤5岁的女儿启动了“春蕾计划”,保障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考虑到小勤精神情况,也为了使救助金可以直接用于小勤家庭生活和孩子教育,经检察长同意,我们将司法救助金分期12个月发放给她。从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我们每月都按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听取她的生活状况。

一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今年5月最后一期的救助金也发放完毕。这一年中小勤曾多次表示想将自己种的蔬菜、自己做的绿豆糕等赠予我们,但都被婉拒了。最后一期司法救助金发放完毕后,没想到,她摘了一大捧自己种的栀子花,来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巧合的是,那天我在12309检务服务中心值班,她见到我,高兴地说:“现在,我们娘俩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孩子长高了不少。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这是我自己种的栀子花,特别香……”

我目送她远去,低头看着这捧栀子花:栀子花在严冬孕育花苞,临近夏天才绽放。因此栀子花的花语是坚强勇敢,默默守候。正如小勤母女,虽然饱受生活之苦,却不忘发现生活中的小惊喜、小美好,体现出坚韧不拔的生命力。更如检察机关一次次主动作为,温暖守护人民群众的检心为民之举,无不践行着“人民至上”的铮铮誓言!(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孟宇)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