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温情教育帮扶 创新社区矫正

2022-08-02  来源:马鞍山日报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2003年我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全国。马鞍山市试点以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含山县更是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这一主线,温情教育帮扶,创新社区矫正,丰富教育帮扶内涵,为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基层执法有尺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曾出现司法所、调查员、矫正中心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工作开展不畅。”含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认为,保障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安全稳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必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含山县出台《含山县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

据工作人员介绍,《实施细则(试行)》共分为委托法律文书处置、调查前准备、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流程和保密要求等六部分,并作出规范要求,操作性、实用性强,解决了实际调查评估工作中的难点。《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规范了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也推动全流程、各环节顺畅运行,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行效果。

监督管理有温度

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之初,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根据其被判处的犯罪类型、个性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一人一案”的社矫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某因诈骗罪获刑,矫正期间,她自杀两次未遂。得知情况后,监狱民警、心理二级咨询师王文斗及时介入,“一对一”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何某某终于打开心扉,再次融入社会。“三八”妇女节期间,她向民警献花,感谢司法行政干部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帮助。

据悉,含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春风化雨”专项行动,对未成年及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警示教育、座谈会、家长会等活动,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全覆盖。此外,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参加马鞍山“雨花心理”服务团队,通过个人访谈、心理讲座等方式引导未成年人改变现状,走上正途。截至目前,开展集中教育7次,教育数达110人次,心理教育专场5次,心理专门辅导20人次。

教育帮扶出实效

教育帮扶,是帮助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含山县积极引导、鼓励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在实践中增加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矫正对象的就业择业能力,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质量。

王某某是环峰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经过入矫谈话了解到其母患有疾病,抱养一个女孩现已读小学,一家三口艰难度日。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及时为其办理低保申报,并利用县里开展“万人大招工”契机,帮助他找到工作,缓解了王某某的家庭经济压力,也让他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李某某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在他们的影响下,其他5名社区矫正对象也陆续加入到抗击疫情的志愿者队伍中。今年4月22日,周某、李某某等人被表彰为“含山县城区优秀抗疫志愿者”。

通讯员:郭萌 苏传军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