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治初心 厚植法治“土壤”

2022-09-01  来源:马鞍山日报

坚持“121”工作思路,紧盯“五升三降”目标,推进“五项重点工作”,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今年1-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029件,办结41184件,结案率89.47%。

聚焦6类重点案件,集中力量攻坚。今年1-7月,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周末执行”“凌晨铁拳”等集中行动33次,执结案件322件,执结金额5975万余元。

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绿色发展。采石矶景区设立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在当涂县渔业执法工作站设立全省首家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两年来,马鞍山法院为马鞍山市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提供了高质量司法保障服务。

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用力度促进度用质效检成效

“原告是否同意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若双方没有其他意见,请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今年5月6日下午,当涂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整个过程不到1个小时,高效快捷的调解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推动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加强衍生案件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这只是马鞍山法院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马鞍山中院紧紧围绕省高院“2022年推进司法改革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坚持“121”工作思路,聚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打出“四量”司法改革组合拳,努力实现办案的优质高效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8月12日,花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该院发出的第一份“令状式”判决书。这份“瘦身”的判决书仅二页,简洁明了,让人耳目一新。

优化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推动基层法院组建调裁一体化速裁快审“新团队”,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针对评估鉴定周期长、财产处置难等问题,探索建立委托评估机构质效承诺书制度,压缩评估鉴定周期;推行“司法+辅拍”网络司法拍卖新模式,出台管理办法,引入12家辅助机构进驻法院开展辅拍工作,提高财产处置变现率,提升执行质效。

用力度促进度,用质效检成效。今年1-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029件,办结41184件,结案率89.47%;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42件,办结2785件,结案率91.55%。

“江淮风暴”夏季行动 执行为民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今年6月19日凌晨4时5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广场,10辆警车、50名执行干警集结待命。

“‘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开始,出发!”十分钟后,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雷霆出击,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强制腾空执行现场——安徽省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这也标志着马鞍山中院“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与此同时,当天,6家县区法院开展的“凌晨猎赖”专项行动正同步进行。

本次专项行动全市两级法院7位院长亲自挂帅,298名干警、63辆警车整编出发,24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截至当天下午3时,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70件,其中达成执行和解20件,拘传被执行人62人,扣押车辆4辆,罚款1.2万元,决定拘留2人,到位金额859万余元,腾退厂房一处,妥善化解1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现场发放案款160万余元。

执行攻坚,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程”触手可及。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马鞍山市两级法院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八项措施”,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挂图作战,有力有序推进。

精准发力,集中力量攻坚。聚焦6类重点案件,截至7月底,全市共开展“强制腾退”等集中执行行动4场,常态化开展“周末执行”“凌晨铁拳”等集中行动33次,执结案件322件,执结金额5975万余元。用好用足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共拘传被执行人348人次,罚款3.71万元。强力曝光失信行为,纳入失信名单701人次,限制高消费743人次,倒逼被执行单位或个人及时履行义务。

高站位启动,深化上下联动,畅通法院与金融部门合作渠道,市中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同银行签订“法拍贷”合作备忘录,有效破解意向竞买人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资金难题,让财产处置按下“快进键”。

此外,市中院还强化信用修复,出台《关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出信用修复激励评分制度,重新激活被执行人企业履行能力,助力企业持续经营发展。深化执源治理,出台《关于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深化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强化当庭履行、深化审执破衔接等11项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守护绿水青山 为绿色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落日余晖波光映,一抹夕阳美如画。

傍晚时分,站在薛家洼生态园观景台向远处眺望,眼前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走进一眼望不尽的杨树林,遮天蔽日的树荫,穿林而过的江风,芦苇如江浪般起伏,让人顿时感觉清凉……

青山绿水的背后,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马鞍山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严厉惩处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侵权行为,探索生态环境源头治理,为“生态绿”筑牢法治屏障。

马鞍山市拥有79.12公里长江岸线,一些岸线曾被“散乱污”企业、非法码头、固废堆场和畜禽养殖场占据。一场以长江大保护为目标的“三大一强”专项攻坚战打响。

保护长江生态,司法责无旁贷。马鞍山中院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寻求良方,化解敏感度高、涉众广的长江岸线环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2018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马鞍山市沿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调研报告》,报告了全市涉长江整治引发的矛盾纠纷及诉讼情况,提出了化解争议的建议。

全市两级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由院庭领导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负责审理涉及长江岸线环境整治案件。

为汇聚长江生态保护合力,夯实长江马鞍山段生态安全屏障,市中院联合当涂法院在当涂县渔政执法基地建立“增殖放流生态恢复基地”。马鞍山中院出台了《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马鞍山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鼓励赔偿义务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承担劳务、支付补偿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有效修复。

久久为功,才能守护一江碧水。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雨山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

此外,近年来,马鞍山中院还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与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司法程序的衔接、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与监督的衔接,将司法确认作为法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提供司法保障的优选方式,缩短办案周期,快速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问题。2020年以来,马鞍山中院审结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与污染企业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4件,确认赔偿义务人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近500万元。

通讯员:邰伦梅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