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怀宁:疫情阻隔 执行不懈

2022-09-05  来源:安徽长安网

8月21日,安庆市怀宁县在对外省返乡及关联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5例异常。怀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作出决定,对相关人员转运隔离观察,并决定从8月21日13时起,在全县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要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就地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转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怀宁县人民法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立即响应号召,奔赴疫情防控一线,参与核酸检测、值班值守、巡逻劝导等,用实际行动诠释法院干警的职责与担当。

疫情来袭,全县从县城到各乡镇都处于防控状态,群众都按要求自觉居家隔离,道路管制、小区封控,平时热闹喧嚷的场景没有了。为尽量减轻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怀宁法院开启“无接触”执行模式,充分借助微信、电话、“智慧执行”APP等线上方式,努力促进当事人和解和自动履行,使当事人的各项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都能及时兑现。

8月15日,申请人袁某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怀宁法院及时受理并立案执行。按照常规,通过专邮向被执行人曹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传票,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金融产品、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不动产及工商、车辆登记等进行查控,在执行标的范围内冻结了被执行人的网络资金金额。8月21日,办案人在无法到被执行人处实地查找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告知其因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经对其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即将受到的信用惩戒和司法制裁。经过释法说理,晓明利害,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

8月22日,申请人袁某某电话联系执行干警,称其与曹某某已达成执行和解,并制作了承诺书,请求法院解除对曹某某账户的冻结。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现实,执行干警要求袁某某通过微信将承诺书发送过来后,于8月23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曹某某支付宝账户存款7050元(双方和解协议确定的金额),随后将曹某某被冻结账户全部解除。在疫情封控的情况下,怀宁法院执行干警运用“无接触”的执行模式,用了不到10天时间,将该案执行完毕。

在疫情袭来时,怀宁法院执行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不仅主动请战,还顺利完成各项抗疫任务,而且始终不忘本职,利用值班之余的休息时间坚持执行办案,切实有效地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闫慧敏)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