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诉前调解高效解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09-29  来源:法治安徽网

9月16日,记者从青阳县人民法院获悉,今年8月中旬,该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案件,该案标的额虽小,仅3656元,但纠纷背后是多年积累的矛盾,调解难度较大。因该案为涉企案件,立案庭迅速启动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快速处理。经调解员向义和耐心纾解,多方协调,该案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影响业主生活的痛点问题得到解决,物业公司也收到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2016年7月31日与业主朱女士所在小区的业委会签订了《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此前,该物业还为前任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服务5个月,实际履责时间从2016年3月1日开始。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所有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费为每平方米0.35元,若业主逾期缴纳,则按每天应缴费用的1%缴纳滞纳金。业主朱女士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拖欠物业服务费尚未缴纳,物业公司要求朱女士支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3656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我在接收案件后,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业主表示出于维权心理,通过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要求物业公司为其解决好房屋多年漏水的问题。”青阳法院诉前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向义和介绍说,业主朱女士居住的房屋漏水,天花板有明显水迹,雨天家中需用各种盆接水,期间她多次向开发商及物业说明情况,漏水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在得知自己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朱女士的情绪一度非常激动且有过激言辞,给案件调解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向义和仔细分析案件后,再次联系业主,告知她可以向房管部门反映房屋漏水问题,并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准备好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材料。但由于该房屋的维修基金已经用完,房管部门无可用的房屋维修基金,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此时的向义和并未放弃,他积极查阅相关资料,并多方联系行政管理部门,最终争取到住建部门的支持,帮助朱女士重新修缮房屋,朱女士也一次性缴纳了欠付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也表示放弃对违约金的诉讼主张。“感谢青阳法院为我们化解了纠纷,为我们企业办了实事,办了好事。”物业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此次案件的顺利调解,是青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该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为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记者尤忠祥 通讯员吴俊杰叶臻)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