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埋司法服务“根茎” 厚植为民解忧情怀

——淮南市潘集区“人大+司法”联动依法依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2022-10-14  来源:淮南日报

“非常感谢你们,通过你们的协调帮助,给出合理建议,仅仅一周时间光伏电站公司就同意维修遭大风损毁的屋面光伏电站,依法依规维护了我们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让我们后续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在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村民们的感谢声此起彼伏。这是潘集区人大通过建立代表和司法人员共同参与纠纷化解机制,让人大代表全程协调监督,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等优势,助力党委政府“一改两为”落到实处,潘集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各级人大开展“搭建司法服务平台,提升代表活动质量,助力群众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化解”工作,推动辖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众切身利益诉求依法依规有效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组织体系 下好“一盘棋”

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光明村7队的一名五保户村民与6队的一名村民存在土地纠纷,潘集区人大代表权循哲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走访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镇信访办、农业办,两个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赴村调解两家土地纠纷一事。经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为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潘集区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依法依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工作组,对基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组建由辖区人大代表和政法机关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人才库,在区协调工作组的领导下,以现场办公的方式对基层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区协调工作组负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信访件进行会商、研判,制定依法依规调处化解的措施方案,以主办或转交办的形式,及时、稳妥、高效地办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信访件,以督办、视察、质询等方式,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积极搭建平台 主动化解矛盾

6月13日晚,平圩镇桥东村12户联建屋面光伏电站遭大风损毁,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群众认为涉事公司安装的光伏项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电站财产保险,要求该公司对太阳能光伏项目进行修复、拆除重建,并赔偿电站损坏期间涉及所有脱贫户光伏发电损失费用,但该公司不予以理会。

潘集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在带案下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并进行集体研判,建议镇政府及其法律顾问收集并固定证据,及时向涉事企业发出律师函,督促企业尽快予以解决。同时,区法院做好诉前调解或启动诉讼的相关程序。经过一番调解及各部门的配合,这件事在10天之内快速得到解决。

区协调工作组依托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室(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庭(室)、基层法庭、派出所等作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每月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组织区协调工作组人员以接访、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赴有关乡镇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听取民诉民求、疏解民怨、化解矛盾工作,及时维护群众利益,受到群众的连声称赞和感谢。

建立健全机制 确保常态长效

7月13日,家住平圩镇刘巷村的刘大爷来到了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向当日值班的区人大代表黄耀军反映问题。他和邻居因住宅边界问题起了纠纷,双方多次争吵,互不相让,刘巷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刘大爷为此非常苦恼。为了就地化解矛盾,黄耀军让刘大爷将当事邻居请到活动室,“当面锣,对面鼓”,双方把话说开。并同二人和刘巷村干部一起实地查看两家地界情况,对纠纷双方进行现场劝解,协调村委会对两家地界围墙进行修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消除了隔阂。

潘集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信息收集机制,镇工作组定期收集登记汇总来自于人大代表走访、矛盾纠纷排查、群众信访、工作组公开接访、上级批转信访件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社会民生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协调工作组。建立现场办公制度,区协调工作组每月组织人员赴试点镇现场办公1天;建立公开接待制度,区协调工作组以人大代表活动室(站)或其他接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和代表,倾听并受理群众和代表转呈的各类诉求;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区协调工作组和镇工作组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社会民生问题开展讨论、分析、研判,按照政策,依法依规拟定可操作、可执行的调处化解措施,并形成具体的调处化解方案。建立完善办理机制,对涉法涉诉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件,区协调工作组经分析研判,制定调处化解方案后,以政法机关等责任单位为主,抽选相关人大代表和区协调工作组相关成员,组成专案调处化解工作组,负责落实调处化解方案,做到案结事了;对非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信访件,区协调工作组经分析研判,制定调处化解方案后,交涉事镇或相关责任部门办理,根据具体情况,可指派相关人大代表或政法机关专业人员参与办理;对公开接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件,能够现场办理解决的,由区协调工作组现场办理解决或现场交相关单位办理;不能现场解决或交办的,按工作组分析研判情况,制定调处化解方案,自主办理或转交责任单位办理。

据了解,接访结束后,人大代表会对接访和化解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确保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形成闭环。同时,实行监督评价机制,采取督查、巡察、函询、质询等形式,对自主办理或责任单位办理及办后执行情况跟踪监督,确保办理实效。建立案件评查、当事人回访、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评查评价机制,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贾静)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