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法院未审庭“圆桌审判”富有特色

2022-11-07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程婷

开庭前允许未成年被告人父母“温情陪护”,判决后对未成年人持续回访帮教,对“问题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双管齐下强化未审工作

2021年“五一”假期刚过,包河法院未审庭庭长王金丽正在定期向社区矫正机关了解处于缓刑考验期的未成年犯矫正情况。有包河区矫正中心人员反映,张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考验期已过大半,以往表现一直较好,但近期因违反监管规定被矫正机关处以警告,张某某在思想上不太能接受,情绪上有所波动。

王金丽立即与社区矫正中心约定了会面时间,并邀请张某某现就读大学的辅导员老师参会,同张某某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向其解读社区矫正法、刑法关于社区矫正及缓刑的规定,正面引导和鼓励张某某走出悲观情绪。通过谈心,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发奋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案子判决已经过去两年了,没想到你们还一直关心着我的孩子,我们一定会负起家长的监管责任,督促他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张某某的父母对王金丽感激地说。

2006年起,包河法院就开始集中管辖合肥市所属市辖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将未审庭定位为集涉未案件审判、判后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审判机构,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圆桌审判”,建立完善“温情陪护”“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庭后回访”等特色审判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包河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组建专门合议庭负责该类案件审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慎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司法救助,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包河法院未审庭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今年8月19日,未审庭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是安徽省获此殊荣的两个先进集体之一。

多方联动提升家庭教育

“唐老师,我们在抚养孩子方面没有大的矛盾了,不像以前一见面就吵架。通过轮流抚养,孩子能够得到父母的照顾,比以前开朗多了。”在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案后回访时,包河法院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唐艳梅听到孩子父母说起“新变化”。

小王和小李因婚后感情不和协商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及时引入婚姻家庭咨询师参与案件处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评估与婚姻辅导,最终促使双方协商采取轮流抚养模式,在保护双方当事人抚养子女权利的同时,也减少了因争夺抚养权而引发的矛盾。结案后,法官又将此案推送给家庭教育工作站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进行定期回访,及时了解轮流抚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化解抚养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对因家庭变化而遭受影响的未成年人开展疏导教育,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30日,合肥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包河法院成立。工作站全面汇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专业力量,并聘任家庭教育专家入驻,通过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涉案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包河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4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36次。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关乎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立足审判实际,主动集结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包河法院未审庭副庭长甘超说。

量身定制趣味“普法套餐”

“咚、咚、咚……”今年8月24日,在包河法院少年法庭,一场“青少年校园暴力”的模拟庭审敲响了法槌。由几十名青少年组成的小记者团“沉浸式”体验了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

模拟法庭让小记者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身临其境地学习了审判工作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对校园暴力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小记者们纷纷表示要将此次的庭审感受写下来,让更多的同学了解校园暴力的危害,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实际行动共同抵制霸凌行为。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不仅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包河法院分管副院长沈昊说。一直以来,包河法院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2022年8月,该院有15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通过举办“我的成年日”活动、开设普法讲堂、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为辖区未成年人提供法治宣传服务。

“包河法院于2011年起就与辖区的中小学联合创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派驻法治副校长,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沈昊介绍,经过10余年的发展,该基地已经成为包河普法教育的前沿阵地,普法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得到了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同时,包河法院还与市政协、团区委、社会公益组织、辖区中小学合作,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接受普法教育。该院成立了以党支部、团支部为主体的普法宣传队伍,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青年干警分组准备宣讲课件,并根据不同年龄层次的未成年人需求及成长特点,量身定制了参观法院、模拟法庭、趣味问答等各具特色的普法活动。今年以来,共有17批500余名未成年人走进包河法院接受普法教育。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