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法院发出全市首份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01-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1月4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也是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马鞍山市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原来,原告任某某与被告何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由于被告何某长期沉迷于赌博,并时常夜不归宿,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原告故请求法院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同时还请求法院对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雨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潘姝表示,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平日生活中,对对方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雨山区人民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根据这一新规所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目的在于解决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意味着财产申报正式成为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载明了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事人任何一方故意隐匿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伪造债权债务的,法院将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也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下一步,雨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婚姻家庭审判工作作为推进平安雨山、法治雨山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婚姻家事审判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全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桂月亮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