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抚养费也会涨价?

2023-02-22  来源:安徽长安网

父母双方感情破裂协商离婚,通常会选择签订离婚协议来约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因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案情简介

吴雁(化名)与国强(化名)于2008年协议离婚,明确孩子小萱(化名)由父亲国强抚养,母亲吴雁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现在,由于物价上涨,小萱也已经上高中,生活花费较大,而父亲国强的收入较少,吴雁每月支付的150元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小萱的生活所需。2022年,小萱将吴雁诉至博望区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吴雁每月给付的抚养费增加至1000元。

被告吴雁承认小萱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其离婚时是净身出户,自己现在也有家庭,有一儿一女需要抚养,现在在外地打工,1000元的抚养费无力承担,可增加到每月2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吴雁承认小萱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故对小萱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吴雁与国强离婚时约定,其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至小萱独立生活止。现小萱就读高中二年级,原定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本地的生活水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据此,结合本地实际的生活、学习需求,考虑到吴雁再婚后也有子女需要抚养,且小萱未举证证明吴雁有稳定的收入情况,故法院酌定吴雁于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至小萱十八周岁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官说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尽到抚养责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仅仅是为孩子成长提供经济支持,孩子的茁壮成长,还需要父母双方给予陪伴与关爱。法官希望判决能够让关涉到的孩子获得稳定的物质保障,更希望通过呼吁能够让所有的孩子都被父母温暖以待。

(郑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