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满月”,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显著上升。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仍有一些问题待解——

人人自觉戴头盔,难在哪里?

2023-04-10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4月6日下午,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南二环交口,交警正在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违法行为。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案例。同一路口,两辆电动车以基本相同的速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两名电动车驾驶人又以相似的姿势摔倒并翻滚。其中,一人事后直接昏迷,被诊断为颅脑出血;一人事后自行坐起,诊断结果并无大碍。为何他们的受伤程度如此悬殊?答案是:安全头盔。

“数据表明,在发生亡人事故的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高达80%。因此,在骑乘电动车的过程中佩戴安全头盔至关重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处长朱亮说。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未规范佩戴头盔上升为交通违法行为之列。

《条例》实施之后,我省电动车头盔佩戴情况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条例》“满月”效果如何

全省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同比上升35.5%

“您好!您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们将对您进行处罚。”4月6日下午3时,清明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巡一大队一中队队长王健拦住了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王某。

将王某的身份信息及电动车号牌输入系统后,王健发现,王某曾于3月4日也在同一路段,由于未戴头盔被口头警告过。这次,明知再犯的王某收到了交警部门开出的5元罚单。

“3月1日至5日,《条例》刚刚施行初期,我们主要以口头警告为主,对再次未佩戴头盔的,处以5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王健说,潜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工作日电动车车流量约为1万辆,头盔佩戴率接近80%,骑乘人被处罚后再犯的情况较少。

“《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市交警支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警力部署,严查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副处长朱运泽介绍,在合肥、芜湖、滁州、安庆等地部分试点路口,“电子警察”也纷纷“上岗”,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同时进行语音提示劝导。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张贴宣传单和广播循环播放佩戴头盔提示,头盔已经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之一。买车时主动询问如何选购头盔的顾客也明显增多。”在宿州市环城南路电动车销售一条街,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万水行表示,《条例》施行之后,该市市民佩戴头盔的意识明显增强。

“引导大家在骑乘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头盔,不仅是交警部门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方一起努力。”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谷本峰告诉记者,目前,该协会已建议会员单位积极开展买车送头盔行动,并不时举办公益活动,免费向有需要的民众赠送头盔。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数据显示:根据视频抽查结果,自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省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同比上升35.5%,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致死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7%、52.5%。

共享电动车骑乘人缘何不愿戴头盔

技术手段待升级 卫生难题需破解

共享电动车是满足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安全头盔几乎已成为所有共享电动车的标配。

今年7月1日,电动车头盔新标准也将正式施行。新标准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是电动车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哈啰、美团、青桔是合肥市常见的三种共享电动车品牌。4月5日,雨后初晴,记者对肥西经开区青龙潭路共享电动车集中停放点随机抽看发现,哈啰、美团头盔无缺失,仅有一辆青桔的头盔缺失。

那么,共享电动车是否像网传的那样,不戴头盔就不能骑了呢?

记者在空旷路段低速骑行体验发现,虽然哈啰和美团在开锁时,都有佩戴头盔的文本和语音提示,如“佩戴头盔,方可骑行”“佩戴头盔后,车辆供电”,但只需把头盔解锁即可,不戴头盔也并不影响电动车的正常骑行。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按照使用性能来看,合肥市目前配备的尚属4G智能头盔,其可识别骑乘人取还头盔的动作,但无法识别头盔是否戴在骑乘人头上。去年,针对这一问题,湖南省长沙市迭代升级头盔佩戴智能识别技术,从视频演示来看,基本实现不把头盔戴在头上、车辆就无法行驶的效果。

卫生状况堪忧,是共享电动车头盔让人望而却步的关键,也是共享电动车骑乘人佩戴头盔情况不容乐观的重要原因。

记者看到,哈啰采用锁扣,将头盔反扣在车筐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头盔内侧被雨水、垃圾等污染几率。美团采用锁孔,将头盔侧放在车筐中,头盔内侧被污染的可能性增加。以一排15辆美团电动车为例,记者查看后发现,其中一半存在卫生问题,有的沾有雨水和落叶,有的放有使用过的纸巾和口罩等。

“即便头盔现在看起来比较干净,但谁能保证上一个骑车的人没有头皮屑?别人用完接着再用,总感觉心里挺不舒服的。”采访中,一位扫码开锁之后没有佩戴头盔的骑乘人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技术升级只是治标之策,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才是根本之计。”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高姗表示,目前,该市正在加强宣传劝导提示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有头盔为啥备而不用

消除侥幸心理依然任重道远

“早上好不容易才吹的发型,戴了头盔之后就乱了。”

“上班出门赶时间,没顾得上戴。”

“晚上我以为没交警查。”

……

记者在全省多地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种普遍存在的怪象:在有交警执勤的路段,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较高;但在无人执勤的僻静路段,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较低。

“带而不戴”,即带头盔但不戴头盔,是在自有电动车骑乘群体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戴了也不等于戴好。记者看见,为了应付查纠,部分骑乘人看到交警后,会立即拿出头盔,草草地往头上一放,本该被扣到一起的卡扣,顺着脸颊摇摆。如此一来,头盔就成了摆设,无法在紧急状况下发挥作用。

为什么一件保障自身安全的有益之事,却仍有人不当回事呢?

“主要还是存在侥幸心理。”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潘峰说,在一些人流车流较小的道路上,骑乘人更易放松警惕不戴头盔。“尤其是随着天气渐暖,市民朋友会选择骑电动车去兜风踏青,切不可嫌热、嫌麻烦就不戴头盔。”

“有的人会不理解,我只是骑个车去家附近买个菜,为什么非要戴头盔呢?”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秩序科三级警长王万乐观察发现,相较于中长途骑乘人,短距离骑乘人佩戴头盔的意识更为淡薄。

如何让电动车骑乘人佩戴头盔的行为从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遵守?

《条例》同时明确,我省电动车实行登记备案上牌,3月1日起上路的电动车需要悬挂正式号牌。以合肥为例,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学校校长梁越琪介绍,目前该市电动车上牌率已达99%。在“一车一牌”基础上,有市民建议,不妨依托电子抓拍系统,参考机动车管理办法,完善以罚促改相关措施。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凡注意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开展电动车安全教育。这意味着电动车的安全教育工作,已经被列为这些社会主体的法定义务。基于此,李凡认为,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条例》,将电动车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格局。

(本报见习记者 方 舢 文/图)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