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田家庵法院:高质量书写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2023-04-12  来源:安徽长安网

坚持把“服务大局”融入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在涉企服务、破产管理方案中出实招、求实效……近年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高位推动靶向管理

为压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体责任,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将指标任务分工细化,把营商环境工作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现齐抓共管的格局。

企业有所需,法院有所为。只有精准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才能知道司法服务要做什么。2022年,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涉金融案件3000余件,为着力解决金融纠纷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提高金融案件财产处置效率和效果,该院采取“主动对接、分类施策、能调尽调”的工作模式,主动对接多家金融机构。今年3月3日,该院邀请淮南市19家金融机构参加金融座谈会,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针对事实清楚的简易程序等案件,推行运用“要素式”审理、“类案集中”审判等方式,简化审判流程,推进案件快速审理。加强与淮南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将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作为法院多元解纷品牌矩阵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以来,该院向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推送调解案件31件,促使当事人履行还款义务后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10件。

今年1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淮南市某装饰工程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淮南市某装饰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地点,为施工项目安装栏杆。工程竣工后,被告某建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19万余元拖欠未付。淮南市某装饰工程公司在讨要无果后,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案情优先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委派驻院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建设工程方面的业务熟练,通过与当事人双方沟通,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多次实地走访装修现场,最终促使双方就具体还款时间、还款事宜等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8万元。

这是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引进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提升诉前调解效率的一个典型案件。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直接认定和查清,许多建设工程合同案件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查清事实,但鉴定周期长,且费用高昂,而且若当事人仍不服,产生后续诉讼不利于矛盾化解。针对此类复杂案件,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聘请相关领域行家里手担任调解员,通过诉前预鉴定、专业知识进行调解,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缩短审理周期,减少企业诉讼成本。

高效推进破产审判

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去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服务稳定和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推动构建了由法院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动机制。

淮南市鑫诚花园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淮南市旧城改造的重点项目。但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14年停工,一直处于烂尾状态,既损害了购房户等大量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2020年5月28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受理后,为了挽救企业,保障购房人权益,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指导,全力保障楼盘复工复建。目前该项目顺利复建并已竣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拆迁户的安置权益、购房户的房屋交付权益以及各债权人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推动制定《田家庵区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等,助力一批企业破产重组、再获新生。此外,田家庵区法院念好“快”字诀,探索破产案件简化程序办理,推动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高效衔接,加快“僵尸企业”出清,2022年以来,共适用简化程序审结破产案件6件,平均审理用时仅35天。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科技赋能司法,利用区块链防篡改、可校验、可追溯的特点,在全省率先在破产债权人会议时使用区块链存证功能。

善意护企文明执行

“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将善意文明理念始终贯穿司法活动之中,审慎适用保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在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某企业陆续向申请人谢某借款40余万元,后因疫情原因,该企业被迫停产,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谢某起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谢某的诉讼请求。由于企业一直不履行偿还义务,经谢某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根据谢某提供的有效线索,在该企业的施工现场发现有数台挖土机正在破土动工。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法官了解到该企业正在开辟新厂房,希望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恢复疫情前生产水平,以确保偿还债务。得知此事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的生产经营困难,虽无法一次性支付欠款,但还款态度良好且企业正在恢复运转,具有还款潜力。若此时采取强制措施,企业可能会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谢某介绍了企业相应情况。经过调解,双方接受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该企业当日支付3万元后,剩余借款分期偿还,谢某拿到了现金,企业也有了“喘息”的机会。

预通知、预处罚、活封活扣……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方式,对不具备转移财产条件或能够防范财产转移的企业,采取“事先审查、搜查预告、限期履行、惩戒并用”的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量减少搜查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另一起涉企案件中,经全面审查评估,确定该企业不具备转移财产风险后向其送达《预搜查令通知》,该企业仅用时4天即拿出初步解决方案,与12名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此外,该院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打造强制执行声威,促进案款执行到位。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综合分析企业经营状况,避免因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运转产生不利影响。今年以来,该院已经执结涉企案件205件,执行到位金额10061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织密司法服务网,一切围绕发展干,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强表示。(杨雪)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