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公开审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05-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5月23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朱某、王某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邀请了中国电信公司等单位员工旁听庭审。这是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起诉人铜陵市检察院起诉要求:1.判令两被告朱某、王某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朱某、王某分别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息7000元、6800元;2.判令被告朱某、王某就侵犯众多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王某原系某营业厅同事,2021年月初,朱某得知朋友需要微信账号做微商,通过微信与王某联系并商定由王某在营业厅工作期间帮助老年顾客办理业务时,趁机私自操作顾客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再将微信账号转卖给朱某。王某以上述方法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以每个账号200元至7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某,朱某再以每个账号30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朋友,微信账号总数达86个,王某非法获利6800元,朱某非法获利7000元。

庭审结束后,朱某、王某与公益诉讼起诉人铜陵市检察院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即支付了赔偿金,并在铜陵市广播电视台媒体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该院表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使得公民的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这场个人信息保护战需要公民与司法机关携手共征。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信息保护防范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中的审判职能部门,也将公正、严谨地审理好每一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秦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