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检察院出台“十条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6-02  来源:马鞍山日报

5月31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检察院获悉,为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该院制定出台《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别从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涉企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参与行业法治化治理、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合力十个方面,对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检察机关将突出打击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不断优化办案方式,尽力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健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受害企业回访制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程度维护企业财产权益。

在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方面,大力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建成运行市级第三方人才库。主动审查涉案企业是否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适用尽适用”,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及时对合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

在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突出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重点打击涉及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等损害新型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

在强化涉企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对涉企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行业法治化治理。扎实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宣讲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和措施,听取企业意见和诉求,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常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注重以案释法,促进民营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促进提升生产经营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研究涉诉民营企业纠纷特点,针对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此外,为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意见》还明确全市检察机关将畅通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推深做实“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筹用好“信、访、电、网”四位一体控告申诉平台,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落实领导包案,单独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优先审查、优先受理、及时回应。

记者 刘明培通讯员 王秋忆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