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立行政机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通报督办机制

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06-14  来源:马鞍山日报

日前,马鞍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通报督办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督促行政机关尊重并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能否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关乎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意见》明确,生效法律文书主要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为了让行政机关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既注重“时效”,更确保“质效”,《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收到法律文书后,在30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反馈履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对纠错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意见》强化考核督办机制,形成执行威慑之力。将行政机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政案件纠错率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合行政机关案件纠错率、纠错原因及影响程度等因素,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对被纠错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问责。

《意见》还明确了通报督办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数据共通共享机制;严格落实纠错行政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对纠错案件情况、纠错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推动容错纠错机制与行政机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通报督办机制的贯通衔接,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郑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