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借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承担相应责任

2023-06-15  来源:安徽长安网

萧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因为车主没有风险责任意识,将车辆外借给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造成悲剧发生的同时,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3日这天,16岁的小刚(化名)开着从邻居张某处借来的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与相对方向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孙某发生了碰撞,惊慌失措的小刚驾车逃逸。后伤者报警,交警部门经过查询找到了小刚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小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孙某受伤后,在徐州医院住院诊治,共住院26天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经查,该肇事车辆系车主张某的妻子朱某借给不满17周岁的小刚使用,小刚没有成年也未取得驾驶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该肇事车辆虽然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因小刚无证驾驶且事故发生后逃逸,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抢救费,商业险不承担保险责任;被告张某、朱某与被告小刚系邻居,在明知其系未成年人且无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借给小刚驾驶,存在过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被告小刚事故发生时尚不满17周岁,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郝某、文某承担。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抢救费两千余元,被告张某、朱某赔偿原告损失三万余元,被告郝某、文某赔偿原告损失十三万余元。

法官说法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车辆外借时,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以下四种情形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1、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2、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3、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