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检察院:从约见到上门 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大局

2023-06-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我申请约见检察长,需要我递交什么手续吗?”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一次阜南县检察院开展的社区矫正检察中,提出了约见检察长的请求。

随着阜南县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升级,大批企业到阜南投资建厂,王某某就是其中的一员。而王某某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是社区矫正对象,其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于2022年3月2日执行地变更转入阜南县,目前在阜南县鹿城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以来,王某某表现良好,无违反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情形,季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王某某与其妻子共同经营某科技公司,其妻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任销售经理。该公司系阜南县招商引资企业,在阜南县工业园区落户投产后,签订劳动协议雇佣工人14人,工人每月工资5000元左右。入矫后,对于王某某经营性外出,阜南县司法局均给予及时充分保障。随着疫情不断向好的趋势,王某某经营性外出需求旺盛,企业市场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上海,其中江苏省张家港市是其企业经营性外出集中活动地。考虑到企业的发展扩大,王某某申请约见检察长,请求在外出经营请假方面提供帮助。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会见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难处,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向阜南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江苏省苏州市的张家港市作为王某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地。同时,考虑到阜阳也是其接待客户、洽谈业务的经常性活动地,建议将王某某的活动范围从阜南扩大至阜阳市区,进一步简化经营性外出请假申请手续,创新审批手段,提升审批时效,适应企业经营性需要。阜南县司法局采纳了相关建议,为王某某经营性外出打开了“7×24小时绿色通道”,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满足了王某某经营性外出需求。在回访中,王某某衷心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帮助,表示将介绍更多的企业来阜投资,以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保障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认真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快速便捷办理机制、跨省(区、市)异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步协管机制,最大程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由“被动受理”模式切换到“主动上门”模式,围绕县委《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持续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阜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