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克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刘克胜提出辞去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克胜辞去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关家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蔡婷婷为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捍卫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汪久清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锋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储怡军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汪云波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云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潘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方向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潘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书庆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花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维维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丁胜兵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钟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结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江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