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口述:控申窗口接待延伸到家

2023-07-21  来源:安徽长安网

那是一个惠风和畅的春日,李舒桦(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神色凝重地来到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所有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人一样,她几乎是怀揣着最后的希望来到这里。院领导和我一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接待了她,照例为她端来一杯热水。她一边生涩地道谢一边接过纸杯,这时我们才注意到她残缺的左手。李舒桦注意到我们的目光,缓缓地说起了自己的经历。

漫漫诉讼积怨气

2021年5月,李舒桦在某模具公司工作期间,左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八级。李舒桦经历两次手术也没能彻底治好左手,平日里日常家务尚且受限,更别提从事劳动工作,她一下子便断了生计。雪上加霜的是,模具公司未及时赔偿她的经济损失。李舒桦向湾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模具公司赔偿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25万余元。2022年8月,仲裁裁决模具公司支付李舒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此后,这场劳动争议纠纷又经过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判决结果均与仲裁裁决一致。

“这个案子我跑了两年啦,我是工伤哎,公司就赔这点钱,叫我咋活?你们说我还能咋办?”

接诉即办快回应

安抚了她的情绪之后,我们仔细审查了她提交的监督申请材料,发现该民事案件生效判决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没有管辖权。并且李舒桦在工伤发生时到了退休年龄,她要求模具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判决模具公司支付6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符合《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规定,检察机关即使受理,也难以支持其诉求。为了更好地向她释明法理,我们立即邀请值班律师从第三方的角度,针对管辖问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法律问题一一解释说明。

但是,她并不信服,声称要继续向上反映为自己讨回公道。

主动上门解法结

让矛盾止于首次信访,是控申窗口为民办实事的题中之义。于是,我们很快便邀请了具有丰富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经验的律师,与包案院领导共同上门答复并释法说理。

“你们说了这么多,我听懂了。就算我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我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获得赔偿,所以我再继续下去也没啥用。但我还有个问题……”

她向我们反映,在公司未支付赔偿款的情形下,她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如今,她没有拿到公司赔偿款,离异,又因手部受伤无法继续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家里经济变得比较困难。李舒桦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她和模具公司联系沟通,居间调解,协调办理保险和补偿事宜。

居间调解促和谐

包案院领导明确告诉李舒桦,要求模具公司支付生效判决确认的赔偿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她的合法权利,我们检察机关对于合情合理的诉求,会尽力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促请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为帮助李舒桦及时解决她提出的调解难题,实现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包案院领导依托府检联动机制,随即与区人社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通报会商李舒桦的诉求,共同与矛盾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并听取意见。

经多次调解,矛盾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及伤残补助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这意味着,李舒桦不仅可以拿到全部执行款,还能收到公司支付的6.5万元补偿款。

矛盾已然化解,检察工作却还没结束,针对李舒桦的左手伤残情况,我们帮助她联系和咨询了区残联评定伤残等级;将她的困难情况移送区妇联,协助区妇联对李舒桦开展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她解决就业难题。

尾声

时间慢慢走到夏天,李舒桦又来到湾沚区人民检察院。“你们为了我的案子调解了好几次,我也拿到了全部的执行款和补偿款,听你们的就对了”。外面风和日丽,晴空万里,阳光照在她明朗的面容上,看着她露出轻松的笑容,我们也打心底里为她高兴。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心系群众,才能看到他们的急难愁盼;坦诚相待,才能换来他们的信任;解决问题,才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每一张信访人解开心结后的笑颜,每一声真挚的感谢,都成为我们信访接待工作最重要的意义所在,为我们日复一日、不断前行的征途提供力量和慰藉。(关平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