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化解不“亏本” 社会效果“一百分”

2023-08-07  来源:安徽法制报

“谢谢张庭长,不仅给我们解决了问题,还给我们省了诉讼费,我们一分钱都没花,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你们法院现在做事都‘亏本’啊!” 7月17日中午,几个当事人和明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朝丽开玩笑说道。

7月3日,张朝丽在梳理速裁案件的时候,发现3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额不大,案情也简单,却未调解成功。经了解情况得知,看似简单的劳务合同案件,却涉及到雇佣关系、合伙关系及工程分包关系,因欠款人不愿意付款,债权人情绪激动,坚决要求进入诉讼,诉前调解未果。

经了解情况,3名原告为农民工,被告于某称其仅为工地监工,其雇主张某应为实际付款人,而作为雇主的张某又和李某之间是合伙关系,合伙尚未结算,两合伙人与发包方公司也有部分款项未结清。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也为了能够避免当事人因合伙纠纷、工程分包等纠纷再引发案件,张朝丽多方联系,终于在7月7日上午将债权人、合伙人及发包方一起约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雇主张某认可3名原告为其所雇佣,但是因自己与李某合伙未清算,也未从发包方获得工程款项,坚决不同意付款。

承办人向其释明,作为雇主应对雇佣的于某所出具的欠条承担支付责任,而李某作为张某合伙人,也应对其二人承包工程欠工人工资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其二人与发包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另一种法律关系。

但是要想解决矛盾,必须把几个纠纷一并处理。于是张朝丽先帮助张某与李某按出资额划分其二人在合伙工程中所占比例,又组织发包公司与张某和李某进行清算,确定劳务分包工程款数额。

最终,张某与李某在与发包公司确定工程款数额并达成给付协议的情况下,当场支付其二人欠3名原告的劳务工资。

经过张朝丽不懈的努力,不仅将诉讼的3件案件成功化解,也一并算清合伙人之间及其与发包方的账目,并且促使各方当事人之间所有的款项均当场履行完毕。所有案件都未进入诉讼,不仅从源头上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而且有效预防关联案件的发生,实现源头减量。(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鲍育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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