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宿州实践

2023-08-08  来源:安徽法制报

□本报记者 袁中锋

今年6月,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出炉。十个案例中,宿州市检察院独占两席,院机关党委《抓品牌创建 促深度融合 打造新时代党建工作检察样板》位居榜首,院第四党支部《检燕筑巢 党心护雏——党建与未检业务深度融合案例》位居第七。其中,前者还被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评选。宿州市检察院是如何抓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的?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为深入了解该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本报记者日前来到宿州市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党建+”先锋模范

激发攻坚克难“原动力”

2022年3月,在市信访联席会议处理的一起重要信访事项中,宿州市检察院针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线索,迅即吹响“集结号”,在4小时内集合了12名党员“突击手”,并成立临时党支部。大家按照分工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立案和侦查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党员干警始终冲锋在前。此案涉及人员较多,还有不少证人在外地。我记得当时为固定一位关键证人的证言,专案组2名干警远赴浙江嘉善,早晨出发,下午赶到,晚上7点做完这位关键证人的笔录,然后连夜赶回。”谈及办案过程时,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书记李华这样说道。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这是宿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的理念。为推动检察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宿州市检察院党组强化顶层设计,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打通内设机构和层级界限,将临时党组织建设与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有机结合起来,每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要专项活动,便调配党员骨干成立办案组或工作专班,因时因地设立临时党支部,因事因需划分临时党小组,在关键环节、重要阶段进行集中攻坚。

这一机制所发挥的明显作用,在“南四湖专案”办理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2021年4月,最高检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进行立案,并将相关线索交办至安徽等四省检察机关。为办好该案,宿州市检察院抽调全市公益诉讼、法警、技术等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办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小燕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领办专案具体工作。其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件,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推动出台《砀山县复新河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从源头解决复新河水污染问题,根本维护南四湖水质生态安全。该案入选“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吴小燕和砀山县检察院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功、嘉奖。谈及该案,吴小燕仍难掩激动的心情:“那段时间,每一位成员都是一名‘战斗员’,大家加班加点从无怨言,心里想的永远都是怎么齐心协力把案件办扎实。”

“党建+”品牌创建

培育创先争优“排头兵”

2020年10月,宿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埇桥区2名未成年人(系姐弟)因父亲犯罪、母亲被害,成为事实上的无人抚养儿童,遂将两个孩子需要救助的线索移送至未检部门。收到线索后,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相关程序,在一次性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督促民政部门为两个未成年孩子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化救助,每月定期发放生活补贴、寄养家庭补贴、教育医疗补贴等。两年多来,宿州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一直关心着姐弟二人的成长,除了定期提供心理疏导外,还多次写信、看望慰问他们,帮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

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宿州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把党建工作与未检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创建了“党心护雏”工作品牌。该品牌以“悉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热心推进校园安全治理、耐心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爱心救助困境未成年人”为理念,2022年共发出监护督促令155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2件,其中支持变更抚养权2件,支持追索抚养费35件。为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该部围绕宾馆KTV重点场所治理、香烟管控、食品安全等涉未成年人权益重点领域开展工作,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

宿州市检察院还结合实际提出“一院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目标,把培树党建品牌作为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载体,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作为党建品牌谋划、设计、推进的出发点、落脚点,先后推出“党心护雏”“剑守正义”等一批全省、全市知名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形成党建品牌矩阵。“匠具萧检”“灵检馗韵”“检暖虹城”等,一个个寓意深刻、特色明显的党建品牌纷纷亮相,这些品牌名称都是通过制定创建方案、组织党员讨论等多种方式对内容进行谋划,并结合各院各支部特色优势业务提炼出来的。其中,该院第二党支部荣获安徽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党建+”系统融合

促成上下联动“一盘棋”

灵璧县检察院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系我省检察机关的“老先进”。但这些都在2019年戛然而止。由于该院领导班子建设等问题,2020年灵璧县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129个相对薄弱基层院”之一。

为帮助灵璧县检察院“脱薄”,宿州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决定,从市检察院择优选派第二党支部,与灵璧县检察院结对帮扶。该支部坚持“靶向治疗”,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业务研讨、案件评析等活动,从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一体加强指导。经过两年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2022年,灵璧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如期实现脱薄。

为实现“党建+”系统联动融合,宿州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领导体制优势,按照“业务工作相辅相成、骨干资源共享共用”的原则,开展支部结对,组建支部“党建+”联盟,推动两级院党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活动共办,构建了“政治理论联学、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业务工作联动、作风纪律联抓”工作格局,打造一批党建、业务“双强”支部,实现党建、业务互促互动、有机融合。

“党建+”机制创新

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

2022年6月,宿州市检察院集中发放3.4万元检察长奖励基金,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张静因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发挥明显、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突出,“叠加”获得奖励6000元。为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优罚劣中,宿州市检察院创新设立检察长奖励基金,并出台配套制度《检察长奖励基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每年从奖金池中提取2%,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团体和个人,让有突出贡献的干警更多地得实惠、受激励。

宿州市检察院还探索出一条以述职考评制度为依托,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分类考核与单独奖励并行的“多维评价模式”,从而客观反映出党建与业务工作成效。为此,创新出台了《机关目标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作风效能督察和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不仅设置了党建与业务负面行为清单,还明确了违反作风效能、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并与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做到考核评价既不脱离业务也不仅限于业务。

在宿州市检察院的党建研习中心里,一块展板专门展示“党员之星”们的主要事迹。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宿州市检察院采取“不区分干部职级、不区分岗位类别”的评选办法,在季度考核为“好”等次、专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中开展“党员之星”季度评选,选出典型、树起标杆。去年以来,共开展4次评选,一批“党员之星”脱颖而出,引导、带动其他党员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项创新举措的推出,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以来,宿州市检察院共有7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把最高检提出的‘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根本靠党建,关键靠队伍’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华兵说。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