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察当事人诉讼真意 法官调解修复兄弟情

2023-09-1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咱兄弟俩以后要好好的……”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出现了温情一幕,原本心生间隙、对簿公堂的同胞兄弟,经过案件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最终重归于好,在法庭上紧紧相拥。

薛氏兄弟家住蚌埠市怀远县褚集镇某村。之前,兄弟俩就因宅基地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土地一轮、二轮发包后,弟弟薛某华一家七口从村集体共分得承包地12.37亩。其中,位于大沟南的3.62亩土地一直未确权,哥哥薛某功认为大沟南3.62亩承包地有父母的承包地,在其中1亩地种上了农作物。

弟弟薛某华多次找村委会协调解决均未果。薛某华的妻子刘某认为哥哥的行为欺负人,激愤之下,将哥哥薛某功在大沟南地块上种植的农作物全部铲除。双方的矛盾再次升级。

2023年2月,弟弟向镇政府递交申请书,请求镇政府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确权决定。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薛某华将镇政府作为被告、哥哥薛某功为第三人诉讼至法院,要求判令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对土地确权申请作出答复。

承办法官行政庭庭长金煜在认真阅卷后,敏锐地察觉到,这不仅是单纯的土地确认纠纷,可能还有家庭琐事中日积月累的积怨矛盾。自2021年7月,全市行政纠纷由蚌山法院集中管辖以来,金煜见过不少类似的宅基地纠纷、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夹杂陈年旧怨,处理不好易引发不利的后果。

庭审当日,薛氏兄弟与被告镇政府均到庭参加诉讼,随着庭审的深入,薛氏兄弟唇枪舌剑、情绪激动,气氛一度有些剑拔弩张。同时,被告镇政府辩称,针对弟弟薛某华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确权非镇政府法定职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镇政府不是土地确权的主体,也非本案处理的焦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原告的诉求,因被告褚集镇政府收到原告的土地确权申请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只能确认该答复行为违法,并不能真正解决纠纷,也解决不了薛某华的诉讼真意。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法析理并征询原告意见,原告薛某华表示坚持诉讼。

一纸判决易下,但兄弟心结难解。考虑到当天庭审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休庭。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薛氏兄弟进行沟通,讲法理、明事理、谈情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耐心的沟通、引导和劝解让薛氏兄弟的态度有所转化,再次开庭的时机到了。在第二次庭审现场,被告镇政府表示,薛氏兄弟二人的矛盾在村里人尽皆知,虽然土地确权并非其法定职责,但镇政府对兄弟间的矛盾不会坐视不理。

承办法官当即携手镇政府,再次做薛氏兄弟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修复兄弟亲情的重要性,令当事人有所触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兄弟两人均作出让步,并就争议的土地事宜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作为哥哥的薛某功率先起身,上前拥抱了弟弟薛某华,兄弟俩潸然泪下、冰释前嫌。

审判不是一判了之。金煜认为,要全面理解当事人的诉求目标和诉讼真意,查明案件事实、聚焦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消解当事人情绪及矛盾,以期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标。

(彭佳佳)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