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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10-26  来源:淮南日报

2022年以来,淮南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深刻把握民法典核心价值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36件,审结后提出监督意见410件,办案规模持续提升。其中,2022年度受案数和监督案件数同比增长78.6%和136%;2023年1-8月份受案数和监督案件数同比增长130%和162.3%。

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把检察履职与服务保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能动司法意识,创新检察监督管理机制,以大数据应用助推监督模式加速变革。同时,坚持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开展民事检察“质量建设年”活动,持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监督刚性,注重监督案件的跟踪跟进,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联系沟通,实现监督质效与监督规模同步提升。2022年以来,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7.3%,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

强化政治引领,践行人民至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长与企业家面对面”活动,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走访企业40余家,宣传解读民法典,倾听企业家司法需求。2022年以来,全市共监督涉民营经济案件142件。寿县检察院主动与寿县工业园区对接,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田家庵区检察院开通涉企申诉“绿色通道”,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办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申请监督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讨薪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拓宽支持起诉领域。

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通过提出监督意见、释法说理等方法,在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推动矛盾化解,变“案结了事”为“案结事了”,共和解息诉民事案件18件。

严惩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淮南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时,组成专案组,多次赴外地调查取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均获法院采纳。

针对违法行为人伪造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利用民事检察专业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3名违法行为人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入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治理,坚持对“案”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扎实做好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2022年以来,针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

淮南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总结,深刻分析案件背后非法集资所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严肃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完善机制,打造多元监督格局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政治素能和业务素能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统筹抓实全市民事检察条线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实现民事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夯实民事检察发展根基。同时,持续优化监督结构,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处理好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关系,符合条件的积极启动依职权监督程序。注重类案监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类案同类处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推出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视频30多期,深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走进乡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助推群众懂法、用法。(何婷婷 梁澹云)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