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长效机制

治建并举防止案件“边清边积”

2023-12-15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是制约审判质效、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顽疾。如何破解这道难题?

今年以来,安徽法院以深化司法改革为抓手,通过上下联动、逐案攻坚、完善机制等,开展专项清理,着力消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存量、控制增量,有效压降积案、防止边清边积,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收结案动态良性循环,促进实现长效常治。

摸清底数找症结

开展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关键是要摸清底数,查明原因,找准问题根源。

在专项清理中,安徽法院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梳理,将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一年半尚未审结的诉讼案件纳入重点清理范围。依托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分别建立全省法院3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和1年半以上未满3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账,全面、准确、动态掌握底数和清理进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组建了以各业务部门、审判管理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梳理分析、协调解决清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逐案过堂”,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30日全省法院超过1年半未审结的存量案件进行专题调研,逐案分析未结原因,查找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形成,大多集中在鉴定时间过长、等待关联案件审理结果等原因上。

安徽高院审判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为压紧压实各类审判主体清积责任,省高院要求全省三级法院“一把手”要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任务直接抓、重点推,将清理工作列入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审判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承担直接责任”的工作模式。

靶向施策开良方

问题的症结找到了,关键是“对症下药”。

安徽法院坚持一案一策,实行“四定原则”,对1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定承办法官、定包案领导、定清理方案、定结案时限,实时跟进完成进度、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清积去存。要求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定相应结案计划,对委托鉴定、评估的案件,督促鉴定、评估机构抓紧作出鉴定、评估意见;对涉及辖区外法院在审关联案件的,要求报送关联案件所在法院的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加强指导督办;对因补充侦查、补充起诉、案件开庭难等不能及时审结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健全案件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机制推进解决。

在跟踪问效的同时,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设置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模块,对积案数量较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法院加强督导,每两周分析评估清积进度,适时向相关法院发函督办和实地下沉督导。安徽高院还对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各中院对1年半以上未满3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变更为院庭长直接承办。

“全省法院建立了党组会、审委会定期听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汇报机制,根据需要召开部门内部或跨部门的专业法官会议,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集体研究、把脉会诊。”安徽高院审判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落实制度不力、清理积案效果不明显或边清边积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或上级法院业务部门约谈,分管院领导由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分管院领导约谈,中基层法院院长由上级法院院长约谈。

建章立制促长效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具有反复性,为避免边清边积问题“反弹”,安徽高院建立完善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警防范机制,推动常治长效。

安徽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严格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审判流程监管上,紧盯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重要节点,及时进行“提醒+督办+督察”,对审限临近案件采取预警提示,严格控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增量。截至11月底,安徽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7.19%,居全国法院前列。

“我们从严把握审限变更,审限变更由庭长、分管院长、院长逐级审批,审管办定期对审限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审限变更异常案件进行通报,防范隐性超审限,避免程序空转。”安徽高院审判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在考核问效上,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防范和清理工作纳入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评价和对法官的审判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目前,安徽各级法院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已经实行常态化通报。全省法院将“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等指标纳入对法院审判质效评价体系,法院审判质效评价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法院的重要依据;制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办案质效积分办法(试行)》,法官办案质效情况纳入法官总体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法官职级晋升、法官员额退出、绩效奖金分配等依据。

截至目前,安徽法院今年共清理积案2700余件,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70%以上。

责任编辑:王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