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红”引领“司法蓝”

太和县积极探索“党建+队建”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2024-01-29  来源:安徽法治报

2023年12月28日,2023年度阜阳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暨“抓党建 带队建 促规范”工作现场会在太和县召开。省司法厅社矫管理处负责同志和阜阳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以及来自该市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负责人,实地观摩太和县以“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党建+队建”的先进做法。

2022年10月,省司法厅部署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以来,阜阳市立足实际,印发实施方案。全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在机构编制、场所建设和规范执法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太和县司法局先行先试,坚持“党建红”与“司法蓝”相融合,积极探索“党建+队建”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新设立社区矫正功能型党总支;把支部建在中队,完善中队机构设置,明确党支部、中队及司法所工作职责,厘清权责关系,加强人员配备,统一场所建设标准,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太和县拥有人口近137万,社区矫正人数基数偏大。2022年11月4日,阜阳市司法局下发文件决定开展队建制试点工作以来,太和县司法局党组通过实地调研和外出学习交流,认识到在“队建制”改革工作中,要克服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如何探索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现实难题。既要让矫正中队做到专业化执法,还要让司法所密切配合,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确保压实责任、规范执法。经过反复讨论,该县司法局党组决定从建立完善县级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和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入手,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从而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运行机制。

在工作中,太和县抓规范,创新“司法蓝”。对全县32个乡镇(开发区),按照“区域相邻、交通方便、利于工作”的原则,设立6个社区矫正中队,并积极协调乡镇解决社区矫正中队办公场所。2023年9月7日,太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批复,同意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下设六个中队。2023年11月13日,中共太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中共太和县社区矫正大队功能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六个功能型支部委员会,将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2023年10月底,全县6个社区矫正中队办公场所(太和县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全部建成;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专有阵地,六个中队平均面积达260平方米,且做到了场所相对独立。同时,建立社区矫正中队规范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比如社区矫正中队日常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评价、学习培训、部门联动等制度,通过依法健全体制机制,让队建制建设的效果更加凸显。2023年11月以来,6个社矫分中心已全部开展工作运行。

现场会召开当天,记者在关集镇看到,位于关集司法所院内占地4.5亩的全县社区矫正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被划分为小麦种植、油菜种植、蔬菜瓜果种植、果树种植等区域,是太和县打造的“寓矫于劳、以劳促矫”的新型矫正模式。在有关专家的技术指导下,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参观、培训、实操“一站式”帮扶。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亲手劳动,将汗水换来的粮食、菜籽油、青菜、红薯等,先后捐赠给当地敬老院及困难群众。

在“队建制”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太和县社区矫正大队功能型党总支委员会和各功能型党支部,定期组织辖区司法所党员开展党的各项活动,重点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交流,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协调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党建护航”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建引领”机制。明确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太和县社区矫正大队功能型党总支书记,6名中共党员的司法所长或司法所负责人任功能型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功能型党支部书记,凝聚司法所56名党员,发挥党建引领社区矫正工作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指导、协调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秉持红色教育理念,建立“党建暖情”机制。依托太和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二郎镇苗为民故居党员教育基地、赵集乡草寺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党史、敬畏法律、尊崇法治,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感受到党的温暖。功能型党支部成立以来,已开展各类党员活动13场次,教育党员105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148场次,开展公益活动93场次。

阜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亚伟认为,太和县司法局建立“党建+队建”工作模式,明确中队直接受大队管理的同时,组织辖区内司法所全体党员成立社区矫正中队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有效破解社区矫正中队和司法所在调查评估、入解矫宣告等执法环节衔接上的难点问题,确保“队建制”建设行稳致远。

(聂学剑)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