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1月25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4-02-07  来源:安徽日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全力护航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3.9万件,同比上升25.1%。其中,办理监督案件11.7万件,同比上升60%。共有48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37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名检察官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3个集体、5名个人被最高检记一等功,13项工作得到最高检和省委领导批示肯定,18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介。省检察院连续14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单位、连续9年获评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一、持续提升政治建检质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引领检察人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大兴调查研究,围绕17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推动64个问题有效解决。一体整改整治,围绕8个方面问题,研究制定189项解决措施,形成27个典型案事例。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法检会商等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9件次。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要求,积极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强化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6个方面问题。

推动各类监督与法律监督贯通衔接。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理党委政法委交办案件线索573件。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转化政协委员提案为公益诉讼案件696件,转化公益诉讼线索为政协委员提案42件。建立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良性互动机制,检察机关从舆论渠道获取线索85条,立案67件。

二、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质效,依法护航安徽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犯罪嫌疑人23789人,提起公诉7876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84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14人。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2474人。保持对涉众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4041人。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政法护航”“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451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创立涉企案件“周末会商”机制,办理合规案件151件。深化“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三级院检察长接待企业家1539人次,帮助解决问题745个。

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专项行动,起诉损害“三农”犯罪78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80件。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30人,办理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50件。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司法协作拓宽至社会治理、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聚焦绿色发展战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9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797件。

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省政府联合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3件,督促兑现金额1.2亿余元。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和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养老机构监管制度不健全、电商平台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13件,同比上升45.3%。

三、持续提升为民司法质效,务实增进民生福祉

倾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深度参与“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3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84件。坚决守护生产安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20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7件。坚决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起诉泄露贩卖个人信息等犯罪335人。

注重回应群众司法关切。深化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5+N”活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0人,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4344件。深化“民声呼应·温暖控申”亮面建设,接收群众信访同比下降7.8%,重复信访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均位居全国前列。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80件,督促开展入职查询136287人次;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42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360人。加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化守护“半边天”“夕阳红”专项监督,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2474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23人。强化军人军属权益保护,起诉破坏军婚等犯罪10人,开展涉军司法救助53人。

四、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守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3153件、撤案3160件;纠正漏捕漏诉49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3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803件,采纳率10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3件,采纳率87.4%。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试点,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130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受理案件14533件,同比上升35.5%。其中,提出抗诉310件,法院再审改变率9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3件,采纳率90.1%。开展虚假司法确认、仲裁公证和民事裁判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03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729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53人。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在省检察院单独设立行政检察部门,全省共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136件。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办理监督案件1727件。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有机衔接,化解行政争议150件。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47件,同比上升31.6%。其中,提起公益诉讼1901件,同比上升37.5%。强化四大法定领域公共利益保护,督促修复林地、耕地、湿地、湖泊491.7公顷,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065.3万元。稳妥拓展其他办案领域,开展古村落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53件,决定起诉68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出台《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起诉行贿犯罪101人。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推动省市两级检察院设立检察侦查部门,激活“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5人,立案办理“机动侦查”案件4件。

五、持续提升改革创新质效,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

推进高质效办案机制建设。9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14项指标优于全国通报值。推进各类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省一审公诉案件办案时长同比缩短24.6%;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36.5%,增长3.5个百分点。加强案例指导,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精品案例选育工作。

推进检察履职体系建设。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省市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中心,形成22项研究成果。强化纵向联动,探索建立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机制,增强贯通上下的检察工作合力。强化横向协作,建立健全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机制。

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数据整合,推进数字检察“六大中心”建设,收集整理各类数据8000余万条。强化技术支撑,设计并上线运行法律监督模型395个。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监督案件4368件,直接为国家挽回损失3490余万元。淮北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络销售伪劣灭火器线索,快速开发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348条,涉及全国27个省份,该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

六、持续提升自身建设质效,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全面提升队伍履职素能。坚持人才强检,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7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1名检察干警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开展同堂培训,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同堂培训445人次。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全面推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配合党委选优配强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110名。深化“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望江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池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宿州市检察院“精·心塑检”案例获评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对白湖检察院、九成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开展“六破六立”专题大讨论,向全体检察人员制发《干警八小时外自警自律倡议书》。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建设,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554件,同比增长55%。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着力改进作风”警示教育,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3人,同比下降13.2%。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20件议案建议制定办理事项清单,已全部办结并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主动向省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12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开展交叉视察,听取意见建议。推进阳光检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公开检务信息11万余条,检务公开透明度连续多年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促进政治能力提升。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全省高效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文化强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展现更大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服务“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强化法律监督,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有效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检察侦查力度,按照务必搞准、稳步推进要求,优化办案模式。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健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和检察工作保障等机制。完善法检会商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关系,维护审判权威,依法助力解决执行等难题。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全面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部署,提升履职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提升检察科技水平。与时俱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忠专实”“勤正廉”,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武)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