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民生“小案”

——蒙城法院刑事调解案件纪实

2024-02-27  来源:安徽长安网

如何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贯彻到审判的每一环节?近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该起案件并不复杂。何丽和张静(均为化名)是邻里又是亲戚。2023年7月的一天,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推搡过程中,何丽打掉了张静三颗牙齿,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何丽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提出了判处何丽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

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一判了之不可取

“就案办案,程序上结案了,可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到头来还是没有实现案结事了目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蒙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如国了解到,尽管该案是一起普通的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但案件中的多重关系需要仔细掂量。

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有3个未成年子女,双方又是多年的亲戚、邻里关系。“服刑期间子女怎么办?”“一判了之,两家人是否会就此结下梁子,引发更大纠纷?”一系列问题,萦绕在法官心头。

悉心组织调解 金额过高陷僵局

如果被告人能取得被害人谅解,使矛盾得以解决,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判处缓刑,这样一来,既不影响照顾孩子,还能使破裂的亲情修复。

如何实现这个结果,答案只有调解。但是由于双方矛盾激烈,案件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均未达成调解。

“我还是再试试吧,毕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法官没有立即组织双方见面,而是先打好“提前量”,到当事人所在村实地走访,与当地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之外的情况,为做好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2023年11月13日,法官在法院调解室接待双方当事人,听取双方当事人真实诉求。由于事情发生不久,双方矛盾非常尖锐,加之张静伤情还在恢复期间,心理诉求较高,向对方提出了20万赔偿金的要求。

一次性拿出20万,对于何丽来说,根本不可能。第一轮调解,宣告失败。

找准突破口巧借外力 多方努力终见曙光

“面对面沟通固然好,但有时要了解内情,还得单独沟通。”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况,法官没有灰心,着手准备第二步调解,依托双方律师作为桥梁,通过“背靠背”方式,了解并传递双方诉求,看调解金额是否有协商余地。

最终,法官与律师核算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与被害人反复释法明理,降低其过高的心理预期。经过此轮努力,被害人把赔偿金额降至14万。

“张法官,不用帮我调解了,我实在顾不了那么多,您就直接判吧。”被告人何丽告诉法官,自己和丈夫都在外地打工,丈夫对自己在老家打架一事很不理解,打算“听之任之”,家里最多能拿出3万块。巨大的差距再加上家人的不支持,何丽一度打算放弃。

一边是放弃“求生欲”的被告人,一边是再也不肯让步的被害人,这一步棋如何破解?一时间,法官犯了难。“事情还有缓冲余地吗?”几番思量,法官及时调整了工作方向,重提被告人信心。

“何丽,你的处境我能理解,但是如果连你自己都不为自己打算,谁还能帮得了你呢?你的孩子怎么办……”话未落音,何丽忍不住哭起来了:“张法官,您别放弃我,我舍不得我的孩子……”

法官的不言放弃,换来了何丽态度的转变。法官抓住时机,开始实施第三步调解,从她的家人中寻找突破口。而这个想法,一开始并不顺利。

“如果双方调解不了,矛盾得不到化解,何丽将来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夫妻异地,孩子无人照顾,另外,两家矛盾还可能会进一步加深……”法官多次与何丽的丈夫和公公联系,将心比心,从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孩子抚养等多方面耐心同何丽家人谈心,释明调解优势及直接判决的法律后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协商,最终何丽及家人愿意把赔偿金额增加到8万余元。

推行“时间疗法” 双方心结终打开

“被告人根本没有诚意,这样我们就不打算调解了。”虽然何丽一方做了最大努力,但还是和张静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调解工作再次陷入白热化。

“继续开展调解工作,无异于火上浇油,得让双方都静下来。”面对眼看就要取得的胜利,法官不想功亏一篑,决定实施调解“最后一步”——“等一等”。法官认为,给予当事人平复心情的时间,也许会取得更好效果。

等待期间,法官也没闲着,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张静女儿,通过其女儿做她的思想工作。

“张法官,谢谢你,没想到我们两家的事,您比我们还上心,再这么僵持下去我都不好意思了,我接受对方给出的赔偿金额,但希望何丽能当面向我道歉。”半个月后,张静主动给法官打来电话,表达了愿意调解的想法。

张静想法的转变,让法官看到了希望。法官立即安排双方在法院调解室见面,何丽现场向张静道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谅解书。

案件到此,一起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2023年12月29日,法院判处何丽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考虑到何丽家人在外地,法官又和外地社区矫正部门多次沟通,推动异地社区矫正,解决何丽就业问题的同时让一家人团聚。

多方辗转,法官不言放弃、换位思考,找到了该起案件最佳处理方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如我在诉” 寻求案件审判“最优解”

“基层更多的是田间地头、家长里短的小案,打破‘就案办案’思维,把这一件件小案办好,也是一件‘大工程’。”蒙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贝贝介绍。近年来,蒙城县人民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理念,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到刑事审判中,融合“情、理、法”,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竭尽全力为民排忧解难,努力找到案件审判“最优解”,用有温度、有良知、有力量的司法结果,践行“小案办出大民生”的司法追求。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