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换脸”驾驶证 男子变造证件被判刑

2024-02-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移花接木,冒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而被判处刑罚,潘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以犯变造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潘某某曾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行政处罚过,于是在某街道上捡到一本他人的A2驾驶证后,便将捡到的A2驾驶证照片撕掉换成自己的照片,放在自己的半挂车上,随后驾驶半挂车从武汉到上海运送货物。几日后,在从上海拉货前往武汉的过程中被执勤交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将捡拾的他人驾驶证件以更换照片的方式变造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告人潘某某到案后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在生活中要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按照依法取得的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千万不要铤而走险无证驾驶,或伪造、变造他人的驾驶证为本人使用,否则将会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个人身份证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补办。同时也要提高警惕,切勿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借给他人使用,防止被用于违法犯罪。

(郑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