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令+心理疏导” “未”爱赋能促和谐

2024-04-12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为进一步做好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多元化解工作,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促进家庭和谐,近日,铜陵市家庭教育指导站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于2010年育有一子,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13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并达成协议,孩子跟随张某生活,无需王某支付抚养费。后张某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精神受到巨大冲击,其目前的经济条件不足以维持孩子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孩子遂起诉要求其父亲王某支抚养费。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获悉,张某在离婚后再婚又育有一子,自己没有收入来源,现与年迈的父母一起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孩子正直青春期,因父爱缺失,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目前沉迷游戏,学习受到一定影响,母子关系较为紧张。为充分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唤醒父爱回归,铜陵中院依法向孩子的父亲王某发出2024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告知王某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时,应通过给付抚养费但不限于仅仅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及学习环境,承担起其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王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按时给付抚养费;积极行使探望权,通过电话、视频、实地探望等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多关注孩子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陪护,建立良好亲子关系,承担起其作为监护人应尽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法官劝说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作用下,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表示会按照一审判决确定的数额按时给付抚养费,并主动先予支付了五个月的抚养费。

考虑到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张某因生活重大变故导致精神创伤的情况,铜陵中院法官与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志愿者铜陵市“带爱回家”协会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宋星一同前往张某家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与教育指导,建议张某积极改善与孩子的相处和沟通方式,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心理需求,多倾听、多陪伴、勤引导。为帮助张某走出心理阴霾,宋还与“带爱回家”协会枞阳小组志愿者一同为张某今后的职业规划出谋划策,激励张某走出家门、自力更生、融入社会。张某觉得内心压抑很久的心结终于有所松懈,并表示会打开心门,为了孩子走出家门再就业,用自己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