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府院联动促复工 购房户心定致谢

2024-04-17  来源:安徽法治报

房地产开发商与施工方产生矛盾纠纷,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利息;另一方提起反诉,要求支付违约赔偿。眼看双方企业互不相让,项目陷入停工,100多户已支付预售款的购房群众心急如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全力组织调解,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成效,确保项目恢复建设,维护了购房业主的权益,更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高质效司法服务。据悉,4月10日,该项目在停工一年后终于全面复工。

房产项目因官司停工

2022年2月,原告安徽某建筑公司与被告六安某置业公司签订《某住宅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违约责任等事宜产生争议,案涉房地产项目逐步陷入停工状态,至2023年3月,项目完全停止建设。

2023年7月,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解除双方合同,而置业公司也针锋相对地提起反诉,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已申请鉴定,案件本诉反诉交织,审理期限较长,为促使项目早日复工,先行判决确认双方合同解除,并判令被告某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撤场并移交施工资料。一审判决后,被告某建筑公司认为现场还有遗留设备设施,已完工程还未确定价款,不具备撤场条件,向六安中院提起上诉。

由于该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已进行预售,签订预售合同150余套,并约定应于2025年5月经综合查验合格后向购房业主交付房屋,逾期交房置业公司须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现案涉小区项目仅建成部分楼栋主体部分,至一审起诉时已经超出计划的竣工日期,如果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存在逾期交房、损失不断扩大的双重叠加风险,不仅损害双方企业的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六安中院二审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企业讲明利害,征求双方调解意愿。

法院设法搭起“谈判桌”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企业都同意法院组织调解,同时案涉施工项目已售出的100余套房屋的业主也非常关注案件审理进程,从立案开始,每周均多次致电承办法官,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8日,在前期多次沟通双方诉求意向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企业诉讼代理人及工作人员在法院进行现场调解。从当日15时开始,围绕合同解除时间认定、建设工程资料交付、场地遗留资产物品清点核实、和解款项金额确认、和解款项发票先行开具、同项目其他合同协议解除、新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责任三方协议如何签订、和解款项保存流转及支付的环节保障等诸多问题进行磋商。因双方矛盾点多、互信度很低,协商进展缓慢而艰难。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引导以及各方主体积极主动寻求突破的努力下,至当日21时40分,终于从开始的唇枪舌剑寸步不让,到最后的拉锯磨合填平鸿沟,最终完成了基本的调解框架,形成初步的和解和退场协议。

初步协议达成后,案件合议庭邀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与调处化解,确保新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证照能够依法迅速办理。同时,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创建了微信群,随时传达调解信息和各方需求。在多方努力下,某建筑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按约开具了和解款发票,双方基本完成现场交接清点核实工作,和解协议也于2023年12月21日由各方主体签订用印完毕。但到约定的支付和解款环节,某置业公司却出现资金链困难,未能及时完成付款,好不容易达成的和解协议眼看要前功尽弃。

府院联动促案结事了

面对此种情况,案件合议庭进行了分析会商,大家一致认为不能轻易放弃来之不易的调解成果,如果简单判决结案,不仅无法稳妥化解矛盾,也将大大增加延期复工的可能性,案涉大量购房户的紧迫住房需求也得不到保障。基于此,合议庭再次加大调解力度,争取某建筑公司支持,给予某置业公司一定的筹款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于今年3月重新签订了第二版《和解协议》,经过一段时间缓冲,某置业公司成功筹措了应支付给某建筑公司的500万元工程进度款项。在法院监督下,当事双方企业签订了配套的《合同解除协议》,约定由法院配合完成500万元工程款的转移支付,以完成最终调解。

3月9日,周六,承办法官在案涉工程售楼中心,组织各方主体顺利完成了现场施工作业面、遗留材料设备、水电表等资产清点交接,同时完成了各项补充协议和调解协议的签署,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也全程参与,现场完成了新施工许可证等证照的办理发放。至此,建筑公司撤场和新承建单位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目前该房地产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复工,许多业主在得知情况后,主动致电法官表示感谢和肯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低迷的情况下,本案的调解不仅帮助双方企业减轻了诉累、消解了风险,也有力保障了百余户业主及时拿房的切实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汪坤 马龙)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