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法庭利用“矛调告知单”妥善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众人合力解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2013年,李某与王某举行了婚礼,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双方因性格、琐事等原因争吵不断,感情逐渐破裂。2020年和2022年李某两次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因被告王某不同意离婚,诉讼请求被驳回。
2024年,李某再次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请,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同时指导调解员诉前调解。在法庭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共同努力下,案件仍未调解成功。
“必须摸清双方的感情纠葛根源,这是解纷突破口。”承办法官邸建认识到,必须引入更多庭外力量参与调解,于是制作了“矛调告知单”,经当事人所在的乡镇综治中心流转派发至属地村委会。
村委会收到告知单后,利用熟人属事优势,走访询问原被告父母及亲友并制作笔录,进一步了解双方矛盾产生的深层次症结。经过多方做工作,双方的矛盾“线头”终于找到。原来,双方婚后经常因性格不合发生争吵,矛盾一直未得到有效化解,为避免争吵,原告李某选择独自外出打工,夫妻二人长期异地分居,原告逐渐产生离婚念头。
具体情况摸清后,法官直接到村里指导调解工作,与村委会组成“联合化解团”进一步进行释法说理,化解团询问双方父母亲友意见,亲属好友虽对原被告双方婚姻感到惋惜,但也认识到双方婚姻确实难以为继,开始支持原被告离婚。
在法庭工作人员及原被告亲友共同分析、说理下,原被告双方终于打开心结,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法庭解纷所用的“矛调告知单”是今年蒙城县人民法院多元解纷的有益尝试,依托当地“5+N”工作机制(乡镇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和属事属地主体),将受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告知单的形式发送至属地村(社区),基层组织接到相关纠纷信息后,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邀请“五老”人员、当事人亲友等参与调解,稳定当事人情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事”“热心肠”“常监督”“带一片”优势,依托村干部说理、乡贤讲情、法官释法,推动纠纷当事人实现事心双解。
“解纷多了一道‘环节’,质量上了一个‘台阶’。”蒙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矛调告知单”打破了以往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单线联系”,将解纷链条延伸至基层组织,当事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等相对熟悉环境、轻松话语中“唠家常”,能让调解人员了解到纠纷深层次原因,助推针对性开展调解,解纷效果更彻底,不留“后遗症”。另外,对于部分未调解成功的纠纷,经过前期多元解纷力量的加持,尖锐纠纷得以缓冲,也有利于后期法官进一步调解,提高调解化解成功率。
“多元解纷新路径,集聚的是基层智慧,将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蒙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贝贝介绍,下一步,蒙城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作用,加大多元解纷创新力度,推动更多“枫”景之花在基层向阳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