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重整程序 助力企业“造血再生”

2024-10-17  来源:安徽长安网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说了算。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破产团队高效快速审结了一起破产重整案件,该案从决定重整到投资人打款仅用时12天,受益债权人10余人,债权额总计5844021.83元,真正跑出了破产挽救的加速度。

资不抵债 企业濒临死亡边缘

某建材公司于2015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注册资本2200万元,是小微企业。2020年-2022年期间,该建材公司因不可抗力影响,相关业务无法开展,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众多职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部分职工和债权人陆续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中发现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法院进行破产审查。蒙城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建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吸引“外资” 助力企业重整

蒙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破产团队对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发现该公司存在资产变现难、清偿率不高等问题,但另一方面,该建材公司又有着财产债权债务类型简单、债权人数相对较少等有利因素。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经过充分研讨,破产团队认为本案具备重整的可能性,通过破产重整引进投资人,能积极帮助债权人及职工尽快拿到欠款。同时,该建材公司认为自身还有“重生”的可能,欲挽回企业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将债权人申报的债务履行完毕,其管理人向案件承办法官表达出想与债权人和解的意愿。

府院联动 小微企业浴火重生

该建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煤矸石烧结砖(不含黏土成分)生产、销售的企业,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决定破产重整后,蒙城县人民法院立即将该案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相关重整工作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吸引投资人参与重整,合力救助小微企业。经过多次调度,最终选定一名投资人,共为企业注资600万元。该案自受理重整申请至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仅12天,充分彰显破产审判快速救治小微企业的职能作用。

以案释法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场达成重整计划后,案件承办法官现场以案释法,就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就如何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指导。在该案中,蒙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通过充分运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因案施策适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程序;通过加强对管理人进行动态监管,对管理人推进破产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通过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合力解决小微企业破产中涉职工安置、信访等问题,积极挽救暂时陷入困境但仍有存续价值和救治希望的破产企业,力促“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最终实现多方共赢,也给了企业“造血再生”的机会。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