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4-10-17  来源:安徽法治报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紧盯国家和公共利益保护、群众关切点,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尝试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模和监督质效稳中有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勇于担当 切实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使命

该院积极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活动,持续加大非法排污、采矿采砂、侵占保护区等损害公益问题办案力度,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中,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点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工作,推动解决船舶污染治理难题。

坚持为民司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消防安全、窨井盖缺失、建筑物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监督,立案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枞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服装公司2400余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区域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后火灾隐患仍然存在,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问题整改,保障了企业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重点 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该院围绕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四个首批法定领域,紧盯有重大影响的公益损害问题,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高质效办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院在推动辖区荷花塘水污染问题整改中,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保护了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公共利益,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百案评析”典型案例。该院还上下联动,针对一起长期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问题,分别对市、区两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立案办理,通过“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方式推动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80余万元。

该院做大做强法定新领域,推进公益诉讼业务全面发展。做好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10个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在全市开展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针对辖区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缺乏修缮、周边环境较差等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对缺乏修缮保护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修缮。义安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未设置到位、校园周边烟草经营户未规范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警示标志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学习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广泛参与 汇聚公益保护强大合力

该院强化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先后建立了“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常态化协作机制。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该院分别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办案线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察听证。在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中选拔一批热心公益的人士作为志愿者。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多渠道宣传工作成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2023年该院创作的普法作品《“益”心“益”意守护一城山水》,于同年8月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奖。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