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检察院:为迷途少年按下人生“重启键”

2024-10-25  来源:安徽日报

近日,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对1名被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暨教育训诫仪式。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县检察院关工委负责人参加仪式。

今年3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安(化名)掩护同案犯小陈(化名、另案处理)在某商铺盗窃一台价值5600元的手机。考虑到小安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从犯、初犯、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金寨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小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作出不起诉的法定事由和法律依据,根据社会调查等情况,深刻分析了犯罪原因,并对小安进行了训诫,要求其珍惜法律给予的宝贵机会,增强法律意识,时刻绷紧守法之弦。检察官要求监护人必须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家庭教育,帮助小安改过自新。关工委负责人对小安进行了教育,希望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吸取教训,以后遵纪守法,同时不断加强学习,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此次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暨教育训诫仪式,旨在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并积极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后的靶向矫治路径。下一步,金寨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职责要求,强化检察环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朱强 华雪)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