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法院和镇村领导的及时介入处理,这事现在还不知道能闹多大呢……”11月11日,涡阳县公吉寺镇群众龚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道。
前不久,龚某与程某分别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龚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毁坏。因周围无公共视频设施,事故相关事实无法查清。龚某就该事故对其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对程某提起诉讼,程某提出反诉。审理中,虽多次调解,但双方情绪均十分激动,多次扬言要发生过激行为,法庭就该案风险提升至红色等级,并报至公吉寺镇综治中心。
因该案风险等级较高,按“共享支部”“共享法庭”工作机制,“乡贤”调解员孙连邦迅速介入稳控双方情绪。涡阳法院院长蒋楠、花沟法庭庭长张蕊与公吉寺镇党委书记杜家德及镇村工作人员立即成立临时工作专班,对该案进行穿透式调解。由镇党委、政府说常理,法院说法理,“乡贤”调解员讲情理,经过几番努力,双方情绪均得以缓和,最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龚某撤回本诉,程某撤回反诉,实现案结事了。
这是涡阳县人民法院运用“共享支部”“共享法庭”处理案件的一个工作缩影。今年以来,涡阳县人民法院以花沟法庭为试点,依托现有的硬件设施,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专业介入的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开展了“聚力‘共享支部’赋能‘共享法庭’”的基层治理探索,将诉讼服务前端不断丰富拓宽并向前沿延伸,体现了共享联动、便民高效和节约司法资源等特点,司法审判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共享支部”是指在辖区乡镇、村、学校等设立“网络e站”的基础上,组织类似于临时党支部的形式,召集党员身份的站内法官、教师、律师、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进行随机融合和组织重塑,灵活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案论案搭建“共享支部”,开展集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法治宣传等于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活动。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网络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是联系着法院、乡镇、村社的网络微型法庭。他们依托辖区各村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及中小学校现有的硬件设施,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腾讯视频会议”等搭建网络会议环境,多方对接,互联互通,利用“网络e庭”联动的形式来提供司法服务,开展诉讼调解工作。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借助现有办公场所和群众、参与人的随身通讯设备,打造“线上+线下”,各阶层广泛参与解纷的新模式。
“通过‘共享支部’‘共享法庭’工作机制明显感觉调解工作要比以前顺畅多了,好多工作大家集思广益在网上就能完成。”花沟镇调解员马向野说。“一开始,我是真不想调解,后来看到别人通过线上调解就把事情办好了,并且还不用开庭,省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支出,今天我也同意调解了,在老党员和专业人员的说和下,我们双方很快达成共识,效果非常好!”旁边的当事人段女士接话道。
今年国庆前夕,“共享法庭”邀请花沟中心校区刘楼小学师生前来参观学习,法官助理胡成成带领学生们来到国旗下,问道:“同学们,请问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多少周年?”学生们异口同声回答:“75周年。”随后,胡成成带领师生参观审判法庭,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轻轻敲起法槌,身临其境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参观结束后,学生们集中观看了普法视频,并进行了“有奖趣味问答”活动。“我们在辖区中心校开通了‘共享法庭e站’,设立的目的不仅在于向孩子们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厚植其爱国主义情怀,助其系好人生中的第一粒扣子!”花沟法庭法官杜运发说。
“自2024年5月‘共享支部’‘共享法庭’试点运行以来,一是将在基层具体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渗入到田间地头、农家场院,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和风险管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充分利用‘共享法庭’手段,将法律的权威与人民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的设备网络有机结合,将公平公正随时体现在矛盾纠纷的各个端点,及时释法明义,化解矛盾纠纷于日常;三是‘共享支部’赋能‘共享法庭’,广泛带动社会各阶层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合力联动,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极具现实意义,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成效。截至9月底,我们已运用该机制处理矛盾纠纷179件,下一步要将试点法庭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机制进行推广。”涡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绍成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