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某建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标志着该企业重生迈入了新阶段。该破产重整案既妥善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成功挽救了一个“濒死”的小微企业,使其“浴火重生”。
蒙城县某建材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的小微企业,成立于2017年。2020年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生产难以为继。该公司很快被债权人起诉,申请对企业主要资产进行保全查封和执行拍卖。
“当时企业账面上没有资产,还欠付土地出让款700多万元,预计在破产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回想起刚受理该案件时的情景,办案法官至今仍记忆犹新。为打破执行僵局,有效维护债权人利益,蒙城法院执行局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公司已出现破产情形,如通过破产程序变价、拍卖公司财产,并根据目前的固定资产交易市场行情来看,短期内难以处置变现,即使能够处置,其价值必将大幅减值。
经过不断实地调查和研判,基于目前蒙城县境内存在大量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建材有较大需求,该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符合目前建筑市场需求方向,同时公司现仍有大量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具有继续经营的条件。于是,破产团队决定对该建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破产团队发现该公司除公章印鉴不全外,财务账簿缺失也较为严重。部分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与管理人认定的债权金额存在一定差异。蒙城法院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告知债权人申报权利的合法路径,建议依法主张权利。债权人听取了意见,同意进一步提供补充证据,依法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权。
2024年4月9日,蒙城县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招募投资人,并指导管理人通过多种途径寻找投资人,最终成功引入投资人。
12月20日,公司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企业迎来了新的转折点,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与信心。
据介绍,近年来,蒙城县法院通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秉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坚持差异化审理原则,积极重整招募投资人,既保留了企业经营资质,又大幅提升了各类债权的清偿比例,较好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让小微企业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