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推动16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出台

2025-01-16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年来,黄山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地方立法权限,先后推动16部地方性法规、8部市政府规章的颁布出台,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黄山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大局

“小切口”精准发力

“小切口”立法,首在选好题、立好项。黄山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科学谋划选定政府立法项目,始终坚持做到“两个对接”。

上接“天线”,聚焦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民宿促进和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不断拓宽文旅消费新空间。

下接“地气”,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围绕餐厨垃圾管理等开展立法,以行政立法的形式回应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

坚持开门立法

“多层次”听取民意

作为全省4个行政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改革试点市之一,黄山市始终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形成了立法征求意见的“黄山经验”。有关经验做法连续四年入选“安徽省行政立法十大事件”。

“小站点”架起“直通车”。在全市征集公布新一轮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31家,建成“意见建议收集点”107个,与市工商业联合会签订“征求意见合作协议”,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征集群众意见。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立法意见建议500余条,有力落实了民主立法要求。

“大智库”参与“全过程”。深化与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战略合作,组建政府立法咨询论证专家库,聘请1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市法学会建立合作机制,所有立法草案均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有力保障了科学立法。

秉持立法先行

“全方位”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要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对立法草案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黄山市司法局始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频共振,不断强化立法制度供给,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每年11月1日为黄山市营商环境日,对市场准入、涉企执法等作出规定,从法规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硬支撑”。

《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在银行等场所设立便民服务点,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最大限度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黄山市司法局将坚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平安黄山、法治黄山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