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有温情 法庭教育挽少年

2025-01-26  来源:安徽长安网

1月22日,铜陵市郊区法院少年法庭内,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围坐在一张圆桌旁,法庭正以“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是该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首次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少年法庭引入“圆桌审判”模式,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布局宽松、温暖而不失威严。审判环境拉近了公诉人员、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间距离,进一步加强了与未成年被告人感情沟通和交流,最大限度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压力,充分体现了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

被告人小峰(化名)早早辍学,因法律意识淡薄,多次伙同他人通过“拉车门、撬车门”方式,窃取车内财物用于享乐。庭审中,法官以耐心、柔和的方式释法说理,庭审环节在法理和情理交融下有序进行,在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让其深刻明白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

庭审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邀请了区教育局副局长作为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向被告人讲法理、指方向,让其正视自身错误、积极改正,提升法治意识,早日回归社会。未成年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真心悔改。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身心健康发展,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先后向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助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铜陵市郊区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关注案件法律事实的同时,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设立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设置相对宽松、平和的“圆桌式”审判法庭,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恐惧和抵触心理;通过定期回访、心理辅导等方式,积极开展跟踪帮教;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邀请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陈明)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