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毒品“新配方”——

铜陵市铜官区法院首例异丙帕酯涉毒案宣判

2025-03-26  来源:安徽长安网

3月20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蓝某某为他人居间介绍贩卖含有异丙帕酯的电子烟烟弹一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为铜官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异丙帕酯涉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某明知异丙帕酯是国家列管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毒品,仍为他人居间介绍贩卖,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何为异丙帕酯?异丙帕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通常呈白色粉末状,具有诱导麻醉和镇静作用,吸食后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引发幻觉、情绪亢奋等症状,长期使用会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引发偏执、焦虑、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

2024年6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相关公告,将异丙帕酯、依托咪酯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于2024年7月1日施行。因此,非法吸食异丙帕酯等46种新列管物质均属于吸毒行为;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异丙帕酯等46种新列管物质,无论数量多少,均属于涉毒犯罪行为,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异丙帕酯、依托咪酯等物质常被不法分子勾兑于电子烟油中,用于贩卖、吸食,具有较强迷惑性,大家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毒意识,谨防因一时好奇或其他原因而沾染“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王艳)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