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东部,悠悠黄河故道穿境而过,万亩梨园飘香四溢。这里的良梨镇不仅是砀山酥梨的发源地和主产区,还活跃着一支守护和谐的司法力量——砀山县人民法院园艺场法庭。近年来,该法庭依托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努力营造“风景美、形象美、人心美”及“邻里和气、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三和三美”矛盾纠纷化解新局面。
职能延伸
融入“三源共治”新格局
园艺场法庭负责审理良梨镇、葛集镇、唐寨镇及县园艺场辖区内的民事及执行案件,辖区人口达20余万。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面对土地相邻权等复杂矛盾纠纷,法庭干警下沉一线,与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等基层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综治中心、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在吴某一、吴某二起诉毛某、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毛某雇王某砍伐自家承包地梨树,王某却误砍了吴某一、吴某二的梨树。事后,毛某、王某相互推诿责任,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也难以达成一致。园艺场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并制定调解方案,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经过不懈努力,不仅成功解决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还一并化解了双方多年的土地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元调解
绘就“三和三美”新面貌
园艺场法庭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积极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庭建立了辖区纠纷化解联络群,将各类组织的纠纷化解专员纳入其中,实现矛盾排查、线索反馈、纠纷化解的实时化和就地化。以良梨镇园艺场社区为试点,法庭参与创建“无讼社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乡贤名人、网格员等调解力量,开展纠纷化解、便民诉讼、普法宣传等服务。
为打造“三和三美”调解品牌,园艺场法庭专门设立“和美调解室”,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并聘请两名特邀调解员常驻。在特邀调解员的指导下,众多案件通过先行调解得以妥善解决。2024年以来,已有401件案件在诉前成功调解,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法庭积极借鉴砀山县“老书记调解室”的经验,与葛集镇葛集村对接并设立工作室,联合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在处理某开发商与农户因墓地占用引发的纠纷时,考虑到案件涉及风俗民俗,容易激化矛盾,法庭邀请“老书记调解室”的调解人员共同参与,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履行协议,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结合地方实际,园艺场法庭在辖区各乡镇设立了特色调解室:梨树王景区“旅游调解室”、唐寨镇毛堂村“邻里调解室”、良梨镇马庄村“家事调解室”、葛集镇葛集村“商事调解室”。这些特色调解室在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坚固堡垒。
扎根基层
服务“三镇一场”新梨园
2024年,园艺场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900余件,案件多与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法庭定期组织干警深入村居、梨园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处理一起地膜买卖纠纷时,地膜销售商通过代理商将地膜交付给7名农户,农户也将地膜款支付给了代理商。然而,代理商因代办费问题与销售商产生争议,拒绝转交地膜款,销售商便起诉7名农户,7名农户情绪激动。园艺场法庭得知情况后,迅速与代理商、销售商沟通,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和解,销售商撤回起诉。这一纠纷的妥善处理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法庭院内两棵高大挺拔的雪松,见证了园艺场法庭几十年的发展变迁,也象征着人民法庭公正、廉洁的精神品质。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园艺场法庭的年轻干警们将继续秉持优良作风,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通讯员 吕进 张海波 苗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