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出声出治出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报道①

2025-06-09  来源:法治日报

编者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建立健全了市县党委书记点评述法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活动、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等创新经验。本报从今天起,陆续推出“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报道”,解剖盘点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做法,以飨读者。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彭继友

安徽省舒城县交通运输局以合肥某足球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14日该案二审开庭,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朱旭松出庭应诉,出庭又出声,直面问题焦点,主动纠错,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在二审开庭后,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基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主动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撤回本案上诉及起诉。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治出解”的案例。从2021年起,安徽省实现并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调撤率逐年提升。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出庭出效

2025年以来,安徽在省级层面先后于1月24日、2月28日、3月21日组织召开了三次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全省各地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55场次;

全省各地依法治省办在今年上半年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应诉能力专题培训57场次,参加人员2200多人次;

4月24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23家省直机关相关负责人,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89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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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典型性案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庭后组织座谈交流,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也能促使行政机关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力手段,行政相对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诉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举证和说明,这种平等对话机制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被尊重,增强其对司法程序的信任,更愿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按照“谁主管或分管被诉行政执法业务,谁出庭应诉”的原则,安徽省要求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要提前熟悉案情,针对争议焦点回应核心诉求,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改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庭不出效”的出庭应诉状况,将持续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效果综合评价,建立健全“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评估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升出庭质效。

据介绍,自2021年6月起,安徽省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出庭应诉率100%并保持至今。

府院携手同治

依法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关键。安徽省直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作为基层执法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全省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2024年,安徽省司法厅审查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567件,提出审查意见870条。

“从审查结果看,省直单位法治意识总体较强,草拟文件中违法违规情况较少,但基层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文斌说,有的基层单位为便于行政管理,还存在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情况;有的地方制定的涉企政策不合理,无法兑现,影响政府诚信,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出现越权行政、违法行政,需要严格落实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防止这些“带病”文件给行政执法埋下隐患,安徽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管。对于容易引发行政纠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法外设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力,涉企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小过重罚等问题,要从影响当地营商环境角度切实加以规范。

“完善‘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各项机制,有效降低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出现越权行政、违法行政,安徽省也不护短,敢于直接面对、勇于纠错。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尤其是,安徽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健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3+N”联席会议制度,牢固树立“调解优先、依法调处”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行政争议处理各环节,构建“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良好局面,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以案促改促治

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推动器”,行政纠错案件集中反映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要求把政府败诉案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教材,省直部门要结合行政纠错典型案例,开展本系统“以案说法”活动。今年年初,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典型案例,对重点执法领域的20起纠错案例逐案分析,提出规范执法建议。安徽省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得到司法部表扬,并在全国行政复议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安徽省还将印发《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行政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行政纠错案件情况,认真剖析案件反映的执法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汇编典型案例、讲评错案等方式“以案释法”,精准补齐制度短板与管理漏洞,实现系统执法水平的整体跃升,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不断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我们联合编发行政机关败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典型案例,共同开展案例点评,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有效发挥依法行政‘头雁’作用。”安徽省司法厅行政应诉处处长杨眉说,通过与省高院联合培训、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中沟通释明等多种方式,提升了相关人员出庭应诉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2666件,多数出庭负责人按照引导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庭后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共推动化解案件1132件。

“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制度。我们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深刻认识配合做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形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协同共治的法治建设新局面。”罗建华说。

责任编辑:孙天艺